2. 新能源汽车、专用汽车(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规则发布,遏制产能过剩
简介:2009年6月17、18日,工信部先后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和《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均于2009年7月1日施行。2规则对“生产热情过度、产能明显过剩”的相关行业发出“警示”并提出“准入门槛”。
前者与国家发改委2007年10月23日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相比,对现有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包括混合动力、纯电动的乘用车和商用车)划分了技术阶段(起步、发展、成熟)。
后者与以往政策有2点明显不同,一是提出“国家鼓励并逐步推行汽车整车(含底盘)生产企业对采用本企业产品进行后续制造的专用汽车生产企业和专用汽车产品实施统一管理。”这一规定在《规则》征求意见时曾受到不少尤其是独立经营的专用汽车企业的反对,但还是保留了下来。二是关于“投资生产专用汽车项目”审批权限,该《规则》似乎是在收回《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版)和《关于加强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装[2009]93号)赋予“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工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准后,报工信部备案”的权限。
近些年来,我国新增的专用汽车(挂车)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急速增长,导致相关产品产能过剩和低层次竞争加剧的苗头出现。自2004年“投资生产专用汽车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部门后,投资生产专用汽车(挂车)的项目如雨后春笋,而受到业界质疑。2009年9月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司长辛国斌在一论坛上指出:“中国新能源汽车生产呈现一哄而上、遍地开花之势,埋下了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