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轿车和大客车之后,从9月1日起,对货车实施召回管理的制度开始实行。汽车召回管理范围扩大到货车,对保障汽车下乡顺利进行、维护农民消费者权益有积极意义,但也有货车企业担心此举对于刚刚出现回暖的商用车行业带来一些压力。
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工信部在今年3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对N类和O类车辆实施召回管理的公告》,要求自2009年9月1日起,将N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和O类车辆(挂车和半挂车)纳入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范围。召回方式跟2004年开始实施的轿车、客车召回方式相同,包括企业主动召回和政府部门强制召回两种。
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以目前的质量投诉情况看,国产货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存在因设计或组装环节产生的缺陷。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专家认为,在汽车下乡政策实施的当下,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和行业健康发展,将载货车纳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体系十分必要。
而国内货车生产企业虽然认同召回制度能够保护车主安全、促进国产载货车的质量提升和结构调整,但是仍然有不少企业担心,一旦出现批量性群体召回,将会影响企业的形象和效益,因此召回初期企业还是深感一定的压力。
“制度刚开始实施很多企业都会有压力,因为用户没有正确的认识,货车用户群跟轿车不一样,对召回制度理解还需要时间。”北方一家商用车生产企业质检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甚至有企业担心,对货车实施召回制度,对于刚刚出现回暖的商用车行业将带来不利影响。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今年1~6月,国内商用车产销量持续低迷,始终未见起色,从7月份开始,随着国家政策利好逐步显现,商用车市场终于出现回暖迹象,其中半挂牵引车表现较为突出,7月产销比上月分别增长29.19%和25.98%,但货车的销售降幅与6月份相比仍然超过6%。
对此,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副司长惠博阳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表示,轿车实施召回时很多企业也有同样的顾虑,这是正常的,但是通过5年轿车召回经验看,召回不仅不会影响企业的效益,反而会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赢得用户信任。
据悉,国内货车生产企业超过1000家,企业规模不平均,产业集中度不高,有些企业片面追求利润,不注重生产条件的改善及管理水平的提高,国产货车质量良莠不齐的状况恶化。“无论是从提升产品质量还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角度看,都有必要建立并且逐步扩大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实施范围,今后还要覆盖其他产品,包括摩托车,甚至家电产品。”惠博阳表示。
自200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截至今年7月底,共计召回缺陷汽车236万辆,超过200种车型,召回次数达到180次。5年来的企业召回率达到80%。
惠博阳认为,缺陷产品召回本身不是贬义词,更可以看做是褒义词,对企业来说,自主召回说明企业本身有一种对产品负责任的态度。
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同一个型号、同一个款式的产品,一个跨国公司如果实施全球召回,我们没有相关制度,就会把中国市场甩掉,这个现象出现过,中国消费者应该有同样的待遇。”惠博阳称。
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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