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以下简称111号令)将正式实施,111号令的最大变化就是:一。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进一步放宽;二。办理驾驶证业务程序进一步简化;三。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则进一步加大。
和放宽了申领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和进一步简化了办理驾驶证业务程序两大便民措施相比,111号令最受人关注的就是对部分道路交通安全影响大、容易导致恶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在111号令中,一次性扣满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之前的3项提高到6项,新增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今后,这些行为将由目前的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另外,111号令还同时提高了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扣分分值,如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另外还新增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3类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今后都将被扣分。
4月1日,111号令将正式施行,酒后驾车将一次扣满12分,你如何看待这项规定?你认为“酒驾一次扣12分”能杜绝酒后驾驶吗?在新《规定》里面6项一次性扣满12分的规定中,你认为哪项规定最难执行到位?在这里,本报联合新浪汽车推出本次调查,希望广大读者继续踊跃参与。 (问卷设计/贺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