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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酒后驾驶干预项目取得阶段性成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5日 09:58  新浪汽车综合

  据统计,在全球范围内,每年约有120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有5000万人因此受伤或致残,这不仅造成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巨大损失,也给医疗服务和社会经济带来沉重负担。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各国机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以及由此导致的伤亡人数也在不断攀升,在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

  在中国,尽管近年来,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道路交通事故和伤亡人数逐年下降,但到目前为止,我国道路交通伤害死亡人数仍为世界最高国家之一(仅中国和印度两国的道路死亡人数,已占全球总数的50%)。如不尽快采取有效的道路安全干预措施,这一问题将继续恶化,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酒后驾驶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导致道路交通事故伤亡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欧盟国家有30%~40% 的驾驶员死亡与酒后驾驶相关,这给欧盟造成了每年约100亿欧元的损失;在美国,1982年美国道路交通事故中与饮酒相关的事故高达60%,经过近30年的努力,到2007年,仍有31.7%的致死事故与饮酒相关,给美国造成了每年约510亿美元的损失。然而,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说,道路交通伤害和其他疾病一样,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

  近年来,我国因酒后驾驶导致的恶性事故频发,激起了公众的强烈反应并引发了社会对酒后驾驶问题的密切关注和深刻反思。为进一步了解酒后驾驶与道路交通伤害之间的关联,2006~2009年期间,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HRDC) 、全球道路安全合作伙伴(GRSP)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在中国开展了酒后驾驶干预项目,并选择了广西南宁和柳州作为项目的试点城市,湖南长沙作为对照城市,在当地政府和合作伙伴的大力支持和努力下,项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在近4年的时间里,项目经历了现状调查(2006年8月~2007年7月)、干预措施实施( 2007年8月- 2008 年11月)和干预后评估(2008年12月~2009年9月)的阶段。

  干预之前的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在南宁、柳州两市路边拦截的10685名驾驶员中,6.8%的驾驶员有酒后驾驶行为,在晚上8点之后,酒后驾驶率更是高达9.9%。在两市导致人员死亡和重伤的事故中,有34.5%的事故与酒后驾驶相关。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仅有5%的驾驶员知道我国规定的酒后驾驶的最低法定阈值;78%的驾驶员在过去的两年里没有被警察拦截过接受呼气测试;仅有0.3%的驾驶员曾由于酒后驾驶被处罚;不足25%的驾驶员曾在开车前被规劝过不要酒后驾驶。数据说明,两市的驾驶员对酒后驾驶相关法律不熟悉;公众对酒后驾驶的风险认识不足;酒后驾驶的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为此,项目组制定并实施了包括公众宣传和强化执法两项内容在内的干预活动。2008年5~11月,在为期6个月的干预实施阶段中,分别在南宁和柳州市进行了两轮公众宣传和强化执法活动。主要目标是提高公众对于道路安全、酒后驾驶的风险以及它对社会的影响的意识;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对于酒后驾驶相关法律、酒后驾驶的风险,以及违反法律的后果的认知度; 逐步践行“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承诺。通过加强执法,降低南宁和柳州市机动车驾驶员的酒后驾驶率;减少南宁和柳州两个城市与酒后驾驶相关的事故数和伤亡人数。

  在公众宣传的过程中,除通过主流宣传媒体(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传达信息

  外,两市志愿者走上街头共发放了78151个承诺车贴,走进社区张贴了6920张海报, 将9380个桌标和10936个杯垫摆放到了两市的重点渉酒场所里;将30万个一次性宣传纸杯和3万个钥匙扣发放到车队、客运站、汽车修理厂、驾驶学校、车管所等社会场所。

  在两轮的加强执法过程中,南宁共进行了14次全市范围内的执法活动,出动警力1675 人/次,警车892辆/次,警用摩托车1284辆/次,共检测驾驶员33,154人。柳州则把执法活动日常化,共出动警力458人/次,交通协管员1058人/次,警车318辆/次,警用摩托车217辆/次,共检测驾驶员15186人。项目组通过开展大规模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告诫驾驶员“酒后驾驶是一种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一旦违反,就会受到处罚”。在不同的时间段进行执法活动,营造“如果酒后驾车,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会被查处”的氛围。并利用警示牌、警灯、媒体跟踪来扩大执法视觉效果,成效显著。

  为了更客观的评价干预措施的有效性,项目组在干预活动结束后,再次在南宁、柳州和长沙(对照城市)进行了酒后驾驶的现状调查 (2008年12月~-2009年8月)。通过干预前调查(基线调查)和干预后路旁调查结果的比较,项目组发现:在南宁和柳州被拦截的11004名驾驶员中,南宁存在酒后驾驶行为的驾驶员从之前237人下降为39人;柳州从之前的248人下降为83人。之前和之后的事故调查结果显示:在南宁5个城区连续采集的所有严重事故(导致至少有1人严重受伤或死亡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饮酒司机占事故涉及司机的百分比从17.6%降至14.6%,与酒精相关的严重事故比例从25.7%降至20.5%。 在柳州4个城区连续采集的所有严重事故中,饮酒司机占事故涉及司机的百分比从34.5%降至22.6%,与酒精相关的严重事故比例从48.0%降至28.8%。

  为了评估两轮公众宣传活动的效果,项目组分别在2008年7月 (第一轮公众宣传结束后)和2008年12月(第二轮公众宣传结束后)进行了两次项目知晓度调查。 调查采取了街头随机采访的方式。结果显示:在第二轮公众宣传结束后,南宁321名接受采访者中有74.8%的人表示知晓本项目;柳州376名接受采访者中有78.5%的人表示知晓本项目。

  路旁调查和项目知晓度调查的结果证实了干预措施的有效性。项目组认为,项目有两大特点值得借鉴和推广:

  1)  多方合作,对于道路安全工作来讲至关重要。道路安全不仅是交通管理的问题,也是一个公共卫生和社会发展的问题,它关系到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需要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注,需要所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酒后驾驶干预项目的合作伙伴包括卫生、交管等政府部门及企业和国际组织,各方群策群力。项目之所以取得今天的成绩,是政府支持和多方合作的结果;

  2)  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了科学循证的方法。通过数据说明问题的存在;针对问题设计改进措施;通过评估(之前和之后数据的比较)证实干预措施的有效性。这种方法更有助于推广好的经验,避免无效做法的重复发生。

  但是,仅靠6个月的实施,无法彻底解决南宁、柳州两地的酒后驾驶问题。公众意识的提高需要方方面面坚持不懈的努力。项目组希望,在南宁和柳州的探索实践像一颗“种子”,唤起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于酒后驾驶问题的重视。也希望项目组最终证实有效的项目措施能够在其它地区得到推广,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加强酒后驾驶的风险意识,使公众真正认识到“酒后驾驶是一种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从而不再宽容这种行为;通过果断公平的执法,逐步改变驾驶员的行为,使他们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从而达到减少与酒精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及伤亡人数的目的。让我们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共同努力。

(编辑:郭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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