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汽车讯 6月28日,由南方都市报主办、新浪汽车提供独家网络支持的“新通用·新未来高峰论坛”在广州举办,以下为论坛文字实录:
主持人:刚才三位分别已经为我们进行了专题的演讲,接下来的时间我们会有一个小小的论坛,这个论坛我们尽量把时间给到现场的媒体同仁和朋友,大家就今天论坛的主题继续进行深入的进行探讨和分析。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论坛的嘉宾,他们是:通用汽车集团亚太地区工程部高级经理任皓先生、科尔尼管理咨询公司副总裁孙健先生、著名品牌营销专家李光斗先生、华南师范大学国际法教授、法学专家曾二秀女士、易车媒体委员会主席、车世界共同传媒总编辑吴迎秋先生。
在这个环节我们又请来了曾二秀女士和吴迎秋主编,在这里我想先请教曾女士,我们得到的消息是美国通用集团申请破产保护,这个词对一些人来讲有一些陌生,我对破产这个词非常的了解也非常的敏感,但是对破产保护这个词还是有些外行,我想我们包括电脑前很多的网友他们也非常的关心,向请您解释一下,破产保护与国内的破产有什么不同。有请!
曾二秀:好,谢谢主持人,我们讲的破产保护实际上是一种通俗意义上的说法,美国通用这次是根据美国破产法第十章提出的破产程序,第一点美国通用确实遭遇了财务的困难,进入了这样一种状态,就是说出现了法律上的破产原因,资不抵债。我这里讲的破产原因跟刚才主持人讲的是不同层面的,我这边讲的是法律上怎样算陷入破产的状态,实际上是一种破产的边缘状态,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解决方法,一种就是采取破产清算,如果进入破产清算的程序债务人会失去债权,最后程序结束之后作为企业来说就不存在了,这是一种方式。第二种就是破产重组程序,这个通常表明的是陷入财务困难状态的,这种状态仅仅是暂时的,经过调整之后有可能走出这么一种状态,这里面作为美国通用申请破产重组就希望进行再度的调整,以及内部的重组等诸多的方式使债务人摆脱现在的财务困难的境地,最后获得再生。
实际上我们国内的《破产法》也有这两个程序,不过没有美国《破产法》规定的那么详细。破产保护程序之后债务人能够出现最后的重生,为什么把破产重组说成破产保护呢?实际上这也是从债务人的角度来讲的,申请了破产重组进入了程序,会产生《破产法》规定的一些效果,其中就是一个是终止效率,就是说破产申请之日起所有的财产等的行动都必须立即自动终止,所以重组程序的开始对债务人形成了一种保护性的屏障,在这个保护性屏障之内债务人可以全心全意解决债务的困难,包括和债务人进行协商,或者免除部分的债务。那部分可以进行整顿,比如刚才孙总提到的重新谈判劳动合同,对品牌进行压缩,也就是进行精简优化。
这一切都是需要终止保护,一道保护性的屏障才有可能取得成功,这是终止的效应。
第二个方面,进入重组程序和清算不一样,清算是债务人被剥夺了所有的组织权,而重组仍然可以继续经营企业,一般来说债务人是最熟悉这个企业的,由他自己重新理应该说取得的效率最高,如果说重组计划得到批准之后,重组计划需要法院批准,批准之后就恢复了地方债务人的权利。所以我们说重组对债务人来说是一种保护程序。
孙健:我补充一下,第一个词叫终止,第二个词叫保护,有了终止、有了保护,实际上十一章破产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申请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可以持续下去,这个是最关键的,因为大家也看到在中国很多企业一破产债主就追上门,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封他的帐号和资产一个企业如果帐号和资产被封了就没有流动资金了,不能够给供应商付款也不能够做其他事情,库存也封锁了,所以这个企业就只能等死,这个流程最大得好处是在重组的过程中正常经营得以持续,这是最关键的。
曾二秀:所以说债务人进入了破产状况,申请不申请重组程序是非常关键的,不申请的话所有的债权人都会争前恐後上门追债,这会使企业更快的走入真正的破产程序,申请了破产程序就形成了一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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