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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货运单位被公开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 16:45   新浪汽车综合 字号:

  通讯员 江静 11月18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北京市交通违法突出货运单位公开执法会”,对73家交通安全隐患严重货运单位进行了公开处理、媒体曝光,现场对北京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冀东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兴通运输有限公司等5家货运单位下发“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单位”警示牌。

  据市交管局统计,2010年11月1日至15日,全市货运单位共发生1244起交通违法行为。其中,“违反限制通行规定”违法626起、“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等涉牌违法37起、“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违法12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1起。有27家货运单位今年1至10月份连续交通违法突出。为此,公安交管、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将采取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下发“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单位”警示牌、通报批评、单位领导召见等监管执法措施。

  交管部门介绍,为做好冬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将督促货运单位一是对照《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完善驾驶人录用把关、教育培训、车辆检查、重点人核查、隐患单位媒体曝光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全面核查驾驶人安全状况,对今年以来发生酒后驾车违法的驾驶人,一律辞退或调离驾驶岗位。对今年以来发生“涉牌”、“闯红灯”、“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等严重违法驾驶人,集中进行离岗培训。凡经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单位辞退或调离驾驶岗位。三是严格车辆安全检查,凡存在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逾期未年检等隐患的一律停运。

  下一步,公安交管、安监、交通运管等部门将本着“全面排查、消除隐患”的原则,重点排查公交、旅游、出租、长途等专业客运企业以及危化品运输单位交通安全状况,凡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坚决采取限期改正、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媒体曝光、停产停业等措施,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同时,继续落实市、区两级交通安全培训工作,对于今年以来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将集中组织办班教育。凡安全隐患严重或测试不合格的驾驶人,一律责令单位予以辞退或调离驾驶岗位。

(编辑: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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