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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正式向广大市民公布市区的462处“电子眼”位置。同时,广州市交警部门表示:对于4月1日前逾期未处理加处罚款的“天价”滞纳金将按照新规进行处理,滞纳金数额将不超过罚款数额本身。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此次公布市区462处“电子眼”位置,和公安部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密切相关。4月1日,公安部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正式实施,新《规定》的实施,将使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更加透明和公正。
新《规定》实施后,交警部门公布“电子眼”位置、滞纳金将不再超过交通罚款本身,这两大措施无疑最受关注,对广大司机朋友们来说可谓是重大的利好消息,不过也有人担心:在“电子眼”位置全部公布后,司机们对哪里有“电子眼”、哪里没有“电子眼”做到了心中有数,会不会导致一些车主在没有“电子眼”监控的地方故意违章呢?
你如何看待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正式向广大市民公布市区的462处“电子眼”位置?你认为交警部门公布“电子眼”位置,能否有助于广州市区交通更文明、更畅顺?“电子眼”位置公示后,在没有“电子眼”的地方,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你是否会违章?本报联合新浪汽车推出此次调查,希望广大读者继续踊跃参与。
(贺江华 文/问卷设计)
调查栏目参加办法
上期获奖名单
一等奖 :全车抛光打蜡一次及全车车厢内清洁一次
凌祖深44010519711105★★★★
二等奖:车身二重水晶蜡一次
王穗灵44010219700302★★★★
钱咏文44010519680613★★★★
三等奖:车身一重水晶蜡一次
曾松光44010319530120★★★★
梁仕萍44010419550826★★★★
奖品提供:广州市新干线汽车服务连锁机构;兑奖地址:番禺迎宾路大石段636号新干线番禺店;咨询电话:020-34891785。领奖提醒:获奖者凭获奖当天的报纸、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领奖,不得转让,15天内有效,领奖费用自理,奖品均不含安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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