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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姆勒这个倒霉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9日 08:41   汽车商业评论 字号:

  在当今越来越全球化的世界经济格局下,所有的生意人,包括中国的汽车从业者们,面对美国这样的“世界警察”,必须格外谨慎,一个小小的错误就可能是一个摧毁自己的阿喀琉斯之踵。正道才是真正的王道

  王玫紫

  我们先来做些题吧。

  第一题,投入3000元给校长,免掉1.8万元择校费。

  第二题,私下给科长5000元,免掉2万元罚款。

  第三题,给经办公司417.39万欧元,换来1.12亿欧元的销售合同。

  这是我在这个春天所遇到和看到的种种交易,在经济学上,他们不成立。因为违背了交易的公平原则。但我至今还纠结于,自己究竟该选择哪个立场。不管怎样,如此的投入产出比,并不多见。

  我试着反思我做过的每件事情。当我遇到麻烦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找关系,我不得不承认,我的潜意识里是打算行贿的。找关系给了我一个行贿的机会。在反腐机构如此强大的今天,行贿也是学问和技巧。

  难怪在英文单词里,“Guanxi”是“Gongfu”之后,另一个被老外接受并加以深刻理解的词汇。这一点,德国戴姆勒股份公司是最新的注脚。

  3月23日,戴姆勒就被美国司法部指控违反了美国行贿受贿法,被控在1998年至2008年间,向包括中国、俄罗斯、土耳其、埃及、希腊、伊拉克在内的22个国家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取合同。美国司法部根据美国《反海外腐败法》,指控戴姆勒为获得海外合同而舞弊及篡改账本等罪。

  在丰田的“召回门”事件之后,戴姆勒成了第二个栽在美国政府手里的倒霉蛋。

  法院公布的文件显示,从2000年至2005年,戴姆勒至少向中国政府官员及公司高管行贿417.39万欧元,形式包括现金、礼品、豪华车、度假旅游等。许多现金行贿都是通过由戴姆勒销售部门高官控制下的“第三方账户”进行转账行贿,或者通过虚报价格、假借第三方中介名义行贿,同时以“特别折扣”、“佣金”和“必要支出”等名称来掩人耳目,并以此获得了总价值1.12亿欧元的汽车合同。

  呵呵,现在知道我的第三题答案了吧。

  有趣的是,这次是美国查处跨国公司行贿,不但查本国,还查海外。现在,戴姆勒同意向美国当局支付1.85亿美元的罚金,其中9360万美元给司法部(JusticeDepartment),9140万美元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SSecuritiesand ExchangeCommission),之后美国政府会结束此案调查。

  更有趣的是,4月1日,戴姆勒在德国、俄罗斯的公司在华盛顿司法部聆讯并承认指控,承认确实有“不恰当支出”。戴姆勒将申请暂缓起诉。

  但在中国,4月2日,戴姆勒东北亚(前身是戴克中国) 发表声明称,已与美国司法部达成了缓期起诉协议,避免认罪。同时透露戴姆勒东北亚董事长华立新和奔驰中国总裁麦尔斯均未受到任何刑事或民事指控。作为缓期起诉协议的条件,戴姆勒和戴姆勒东北亚承诺在协议的两年期间内不再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并建立一套详细的合规计划。

  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多年来,跨国企业在华行贿的事件一直不断。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案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世界银行估计每年向发展中国家出口金额的5%即500亿至800亿美元都流向了当地的腐败官员。

  2008年12月28日。西门子全球腐败案就牵涉到了中国。美国司法部文件披露,西门子“行贿门”事件涉及在华3家子公司,分别是西门子中国输变电集团、西门子交通和西门子医疗集团。贿赂金额约6100万美元,以获得超过21亿美元的合同。

  不过,事件暴露之后,西门子不得不向美国和德国政府支付近13亿美元的罚金,从而结束行贿案调查。

  作为全球最大的通讯商之一,电信设备巨头阿尔卡特朗讯也曾经因涉嫌在中国行贿,而被美国司法部起诉。起诉文件称:在朗讯于2006年被阿尔卡特收购之前,曾于2000年到2003年之间邀请部分中国官员访美观光并承担费用,以确保能获得价值数百万美元的电信设备采购合同。最终,朗讯同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支付250万美元罚金,让美国司法部放弃对阿尔卡特朗讯进行刑事起诉。

  事实上,中国并不缺少商业贿赂的相关规范条文,检察院也可以根据法律追究行贿单位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但面对贿赂的发生,中国的相关部门并没有调查贿赂金的去向,责任追究更无从谈起。

  或者我们可以转身看看站在戴姆勒对面的那些曾经和现在的客户们。中石油和中石化双双卷入戴姆勒贿赂案中。根据法院公布的文件,戴姆勒至少向中国公司或政府官员行贿417.39万欧元,从而获得了1.12亿欧元的合同。

  中国有句俗话,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那么我们是应该打苍蝇呢,还是去补蛋呢?戴姆勒和中石油、中石化,在当下的中国,谁才是我们最该管一管的呢?

  请看一个最新的在华商业贿赂案的进展情况。3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澳大利亚铁矿石巨头之一的力拓公司4名员工——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罪,获刑7年至14年不等。这些外来的受贿者被我们绳之以法了,那么我们那些国内的戴姆勒案的受贿者呢?

  或许,这些都还不是问题的关键,在当今越来越全球化的世界经济格局下,所有的生意人,包括中国的汽车从业者们,面对美国这样的“世界警察”,必须格外谨慎,一个小小的错误就可能是一个摧毁自己的阿喀琉斯之踵。正道才是真正的王道。 

(编辑:猎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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