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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 家轿暂无法享受国家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8日 08:24  成都商报

  近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将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亿元提升至50亿元,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客货车以及“黄标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给予不高于同型车辆单辆车辆购置税金额补贴。补贴标准最高6000元,最低3000元,地方可以根据当地条件进行调整。

  虽然是以旧换新,但是这跟汽车置换却有所不同,因为根据该方案,补贴只针对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的消费者,并且针对客货车开展。所以对于大部分乘用车车主而言,希望把自己现有的车卖给车商并置换新车是无法得到补贴的。

  精典汽车市场部负责人卢晓旺表示,以旧换新只是针对商用车,而且发放补贴的前提是报废原有车辆,所以这个方案的主要目的是刺激商用车新车的销售,并且淘汰老旧的车型,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而据了解,成都目前二手车市场上的经纪人和经营商家主要针对二手乘用车,所以国家此次出台“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二手车市不会有太大影响,而对于普通家庭轿车的车主,也没有刺激作用。

  本报记者 王飞

(编辑:郭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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