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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力助商用车 以旧换新最高获补贴6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8日 07:5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日前,国务院批准了发改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

  《方案》提出,2009年在已安排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亿元的基础上,再安排40亿元,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以及“黄标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给予不高于同型车辆单辆车辆购置税金额补贴。

  具体为:中型载货车6000元,轻型载货车5000元,微型载货车4000元,中型载客车5000元,轻型载客车4000元,微型载客车3000元,其他车型6000元。中央按上述补贴标准,对地方实行补贴资金包干。地方可以根据“黄标车”的车型、年限、城市管理等因素,调整补贴标准。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以旧换新的补贴政策主要是针对商用车,此前推行的“汽车下乡”政策,主要是针对微客,商用车的以旧换新的补贴金额只有10亿元,效果并不明显,因此,今年来商用车的销售起色不大,拖累了汽车行业的复兴。今年前4个月商用车销售 100.52万辆,同比下降3.86%,而与此同时,乘用车销售282.67万辆,同比增长15.09%。此次补助金额从原来的10亿元提升至50亿元,最高补助从原来的5000元提升到6000元,力度大幅提升。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增加补贴无疑是希望加强商用车的销售,因为商用车与经济关系更为密切,如果商用车没有起色,就很难说经济复苏了,但此次补助仅限于以旧换新,而且程序复杂,远没有微客的直接补助来得直接,因此效果还有待观察。 (记者王灿彬)

(编辑:刘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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