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就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等问题听取意见 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将被取消
○新闻背景
●1994年,有关部门就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的动议。
●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
●到2001年1月4日,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透露,燃油税出台工作已就绪,将在适当时候开征该税种。过了一年,再次提出“燃油税将择机出台”。
●2005年1月11日上午,在国务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透露,燃油税改革的方案经过研究已有了初步意见,但需要在比较合适的时间推出;22日,国务院发展中心的报告称:我国已经制定征收汽车燃油税的方案,并将择机在全国公布推行。
●本月17日,发改委能源所所长韩文科透露,燃油附加税征收方案已上报,最快于12月1日征收。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日介绍, 近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部等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就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等问题,听取地方政府和价格、财政、交通部门的意见。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处获悉,目前相关部委在开征燃油税的内部讨论中,给出了一个非常紧迫的时间点——12月1日正式开征的可能性比较大。
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述座谈会还就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问题,听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意见。这次座谈会还约请税务总局、中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部门参加。
据接近中央决策层的人士透露,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已由中央考虑成熟,可望在“20天内”宣布实施。定价机制改革有可能和燃油税改革同时推进。
昨日,省交通厅稽征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省交通厅厅长高烽及省交通厅稽征局局长张琪到京参加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召开的座谈会。昨日,记者多次电话联系在北京参会的高烽和张琪,但电话始终无人应答。记者随后采访了省交通厅稽征局副局长赵盛玉,据他介绍,目前尚未接到任何关于开征燃油税的通知,每年的养路费征收正按计划作前期准备工作。昨日,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目前还没有接到任何正式的通知,至于何时开征、税率多少等问题,都还不知道。”此外,市交委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我市的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仅有十余处,分布在温江、郫县、彭州、新都、双流、邛崃、大邑、蒲江及双流华阳等地,如老温郫彭公路寿安收费站、邛崃水口收费站等。
猜想
开征燃油税 过路费暂不取消
国内油价有降价空间
开征燃油税后,国内油价会不会下调?调整后的油价加上燃油税后,较目前的汽柴油零售价有多大变化?带着一系列疑问,记者昨晚采访了成品油市场相关人士。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