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是上世纪90年代初制定,1994年公布的,其执行情况大致分为五种:
1.没有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因此无法得到实施。如汽车产品型式认证、汽车消费政策等;
2.原有的计划经济色彩太浓的内容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如建设规模、对产品品种的限制、国家制定轿车指导价格等。
3.由于与WTO规则冲突而应该修改,如国产化要求、对企业的补贴、技术转让要求、限制进口、审批权限规定等。
4.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施,如自主开发和鼓励出口。
5.今后继续坚持的政策,如整车项目审批由国务院平衡、整车合资项目中方股份不得少于5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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