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醉驾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醉酒驾车致使2人死亡7人受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判处死刑。
今年3月21日晚,董飞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撞倒一名行人后逃逸,行至大王庄时又先后将多名村民撞伤。被撞的伤者中,2人抢救无效死亡,另有7人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董飞醉酒驾车撞人后逃逸,造成连续撞击多人伤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院依法判决,判处董飞死刑,并赔偿16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计154万余元。董飞表示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