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爱娣)车船税法草案征求意见已经收到近10万条意见建议,记者昨天获悉,车船税法还将通过中国人大网举办“网络访谈”,邀请有关税务法律专家就车船税法草案的相关问题与公众互动。
有意见提出,应进一步明确车船税的性质,草案说明将车船税的基本性质确定为财产税,同时对乘用车按排气量计征税款,附带了节能减排的功能。有意见建议,车船税如果界定为财产税,应以车船的价值作为征收依据,并应考虑车船的折旧和价值递减因素。有些意见建议将排气量和价格结合起来作为计税依据。
还有些意见提出,现在电动汽车、油电混合性动力汽车属于清洁能源,是汽车行业的发展方向,建议明确规定免税。应处理好税务机关履行征管职责与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协助征收的关系。建议把提交车船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车辆年检的前置条件,而不是车辆年检合格后,因为未缴车船税就不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表示,已与有关部门对社会公众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并将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