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9584起,已拘留1021人
因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8.6%
7月份以来,江苏省公安交巡警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掀起了查禁酒后驾驶严重违法行为的高潮。
一是精心组织部署。南京江宁“6.30”交通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梁保华、省长罗志军相继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7月1日,省厅召开视频调度会,学习传达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陈逸中副厅长就开展查禁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进行部署,出台了依法从重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五项措施,在全省迅速掀起了“禁酒风暴”。7月13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党委书记林祥国主持召开厅党委会,专门听取查禁酒后驾驶集中整治情况的汇报,要求保持严管严治的声势,形成长效机制。8月14日,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厅立即召开续会,通报了前阶段的整治情况,并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部署,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全力组织好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8月26日,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全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联席会议副主任韩庆华对加强国庆交通安全保卫和推进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再动员再部署。
二是广泛宣传教育。全省各地依托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和公安机关执法窗口单位,通过开辟专栏、发布公益广告、组织记者随警采访、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展出并发放宣传资料、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大力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谴责酒后驾驶的不法行为,倡导“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行为习惯。陈逸中副厅长应邀走进“中国江苏”在线访谈直播室,介绍公安机关查禁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主要措施和成效,并围绕如何从根本上预防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把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重点,省厅会同省级机关工委,在省级机关开展专题教育。南京市局与市纪委、市文明办联动,实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双抄告、双反馈”制度。常州市公安局、监察局建立机关公务人员交通违法通报制度,对酒后驾驶依法处罚的同时,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各地最大限度地集中警力和装备,强化餐饮娱乐场所周边路段、晚间20时至凌晨2时等重点时段的路面查纠管控。对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坚持快速取证、快速处理,严格按照省厅制定的依法从重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五项措施进行处罚。为确保执法到位,各地还采取异地交叉用警、执勤民警关闭手机、违法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开展现场督察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干扰。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7月4日,孙文德厅长、柳玉祥副厅长上路检查督导整治行动。7月2日至3日及14至16日,陈逸中副厅长率员深入到部分市、县,对查禁酒后驾驶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导。总队在加强指挥调度和指导协调的同时,多次派出由总队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带队的工作组,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赴各地开展督促检查,整体推进整治行动。据统计,7月份以来,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9584起,已暂扣驾驶证10016本,拘留1021人,因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35起、死亡18人,同比分别下降42.6%、48.6%。
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陈玉峰副总队长表示:下一步,全省各级交巡警部门将采取更加严厉的工作措施,不断推动酒后禁驾的整治力度,努力压降因酒后驾驶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一是继续严格查处酒后驾驶行为。我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不间断地开展酒后驾驶整治,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对酒后驾驶的,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驶证。二是不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号召全社会共同关注道路交通安全,使更多的群众自觉参与到抵制酒后驾驶行动中来。三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会同文明办等单位把酒后驾驶、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纳入文明城市测评和单位内部管理考核,与全市文明单位评比和单位、个人评先评优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醉酒驾驶的,实行“一票否决”。协调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与车辆保险费率和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四是改进查处方式方法。一方面,规范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缉方法,强化民警自身安全防护的教育,减少民警在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时的伤亡。另一方面,创新查缉手段,应用新式测定血液酒精含量的科技装备,提高查缉效率,减少因查处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拥堵。五是加强立法调研。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建议上级公安机关,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修订酒后驾驶的认定标准,细化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同时建议立法机关修改法律法规,加大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的惩戒力度。
(苏交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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