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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得太近吓倒摩托 汽车司机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9日 08:01  汽车007周报

  汽车在超越摩托车并行时未保持二车安全间距,致摩托车驾驶员心情紧张,导致摩托车倒地酿成车祸,汽车司机被告上法庭。8月28日,法院宣判了这起道路道路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李某赔偿曾某经济损失2000元。

  2008年2月,李某驾驶车辆在国道上行驶,超越同向在前行驶的由曾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的过程中,正当二车并行时,由于汽车紧靠摩托车行驶,致二车间的间距较小,引起摩托车司机心情紧张,导致摩托车倒地,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曾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该事故由曾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李某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不服,认为其所驾驶的汽车未与曾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该事故是曾某自己倒地受伤,他以对该事故应不负责任为由,向交警支队申诉。交警支队于2008年4月作出维持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的认定。

  曾某受伤后,其医疗费用等损失核定为2.2万元。除保险公司赔付1万元外,余款李某坚持双方车辆未发生相撞为由拒绝赔偿,曾某向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超车过程中没有保持充足的安全距离,对曾某的受伤应负次要民事赔偿责任。李某辩称对曾某受伤不负民事赔偿责任,但未向法庭提供足以推翻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的证据,故李某抗辩不能成立。曾某诉请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应按双方所负责任划分承担民事赔偿。

(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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