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笔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群众出行的交通安全管理,结合我省“百安”活动和交通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全力以赴,为群众欢度节日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两节”已近,冬季降雪、低温寒潮、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频繁出现,对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预防工作带来极大挑战,为此,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务必高度重视,做好事前防范,切实落实各项保安全、保畅通的措施,强化对客运车辆、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的管控,且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做好双节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首先,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两节”群众走亲访友、聚会聚餐增多,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高发期,各地要认真分析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继续保持对城市餐饮、娱乐场所聚集地区周边道路严格管控的同时,向城郊结合部、乡镇和县乡道路延伸勤务,并加大农村地区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采取统一行动、交叉执法和异地调警执法等方式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或组建执法小分队专职查处,保持严管严查态势。要继续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坚持“四个一律”的措施,对公安民警、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后驾驶的,通报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违法人员的相关责任。
其次,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扎实推进隐患排查。结合交通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积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教育行政等部门加快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进度,春运前完成对辖区所有公路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集中排查、对驾驶人违法记录和记分的集中清理。存在隐患的车辆,要督促运输企业或车主立即整改;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要建议运输企业调整岗位。针对恶劣天气应急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要立刻会同交通运输、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排查辖区内易结冰、积雪和多发 “坨坨雾”的路段,对排查出来的危险路段,立即向党委政府汇报,提请政府通过增设提示牌、增加警示灯、施划减速线、铺撒砂石等措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以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针对施工路段,要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路段安全警示标志,加强节日期间施工路段的交通疏导,防止发生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
其三,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切实强化对重点车辆的管控。各级交警要对公路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的各个环节实施重点监控,全省各级交通安全服务站以及执勤点,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的检查登记,各市州支队、县区大队之间要加强协作,联勤联动,及时查处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各级交警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到客运企业、大中学校、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对驾驶人和安全主管人员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和典型事故,讲解恶劣天气驾驶技能等安全知识;要督促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完善安全管理主体职责,通过GPS监控平台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动态监管,实时提醒、提示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不疲劳驾驶。
其四,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切实落实应急措施,并开展宣传提示。各级交警特别是高速公路交警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掌握恶劣天气预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调配警力加强“坨坨雾”多发、易结冰积雪路段的巡逻管控,并通过巡逻喊话、警灯提示等方式提示驾驶人减速通行;出现降雪的盆周山区和高山冰雪路段,要协调交通运输、路政、养护等部门及时除雪,通过警车带道、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等措施,引导车辆安全有序通行。对于路面结冰、大雾等无法通行,确需关闭高速公路省际收费站的,必须报省交警总队决定,协调邻省交警总队。当关闭高速公路后,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要在关闭路段各出口或服务区入口组织车辆分流,尽量将车辆引导至服务区等待,防止多车连环相撞事故发生。与此同时,节日期间,各地要围绕酒后驾驶整治和群众出行安全,开展宣传和安全出行提示:在农村地区开展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在中小学校开展寒假前“交通安全一堂课”活动;在客货运输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农村集市以及营区“一所两窗口”宣传阵地等场所要摆放宣传展板,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在“畅通中国――文明交通在行动”百城百台大联播平台,联合各类媒体曝光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刊播冬季安全出行常识,及时通报交通路况和管制信息;各级交警还应组织各界群众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活动,营造元旦春节期间人人参与交通、人人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卢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