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姆勒与北汽换股 大玩“资本游戏”
戴姆勒与北汽集团日前在德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达成了三项重大资本合作:戴姆勒购买北汽股份12%股权,北汽股份在北京奔驰持股增至51%,以及戴姆勒在新成立的北京奔驰汽车销售公司中股份增至51%。 一系列让人眼花缭乱的资本运作背后,北汽集团与戴姆勒实现了各取所需:北汽让渡出奔驰销售大权,但通过控股北京奔驰,实现了财务报表合并,为北汽股份上市铺平道路;戴姆勒则不仅从投资北汽股份中获利,同时在后者董事会获得了两个席位,间接提升了其在双方合资公司中的话语权。
外资首度入股本土车企
据悉,戴姆勒与北汽集团一系列合作仍待政府部门批准,预计双方合作最快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完成。
经过多年合资合作,国内汽车业早已步入“后合资时代”。尽管如此,戴姆勒与北汽的合作仍是一次创新。戴姆勒将斥资6.4亿欧元增持北汽股份12%的股权,一旦该交易完成,戴姆勒将成为首家入股中国本土汽车制造商的外资车企。
作为回报,戴姆勒承诺愿意让渡出其与北汽的合资公司———北京奔驰1%的股权。在这家双方股比对等的合资公司中,1%股权非常关键,这不仅决定了哪一方将掌握合资公司话语权,更重要的是,它将为北汽股份上市扫清一大障碍。
按照我国现有会计准则,大型企业持有50%股权的合资公司,其利润只能被归入财务报表中的“投资收益”,对投资者吸引力有限;一旦实现控股,该合资公司业务即摇身变为主公司“主营业务”。
北汽股份实现对北京奔驰控股后,将为前者赴港IP O打开通道。因为目前北汽股份主营业务只有自主品牌,该品牌尚处于投入期,盈利遥遥无期;北京奔驰变身“主营业务”后,将极大提升其资产吸引力,这样北汽股份的IP O计划才成为可能。
戴姆勒并不吃亏
此次战略合作貌似对北汽更加有利,但戴姆勒从合作中同样将获益不少。首先,通过入股北汽股份,助力后者实现IPO,仅仅从投资角度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北汽股份已聘请券商高盛和摩根士丹利筹备上市事宜,今年赴港上市计划集资规模超过10亿美元,用途是发展自主品牌轿车。
其次,戴姆勒在北汽股份获得了12%的股权和两个董事会席位,而北汽股份正是北京奔驰控股股东,持有它51%的股权,这样看来,戴姆勒在北京奔驰的实际话语权是有增无减。“戴姆勒在北京奔驰中,一个是从明面上获得49%的股权收益,同时又以北汽股份的股东身份获得6%的收益,”汽车行业专家张志勇分析指出,这对于戴姆勒来说并不吃亏。
同样不容忽视的是,北汽出让了双方新成立的合资销售公司——— 北京奔驰汽车销售公司1%的股权。这意味着戴姆勒完全掌握了国产奔驰的销售大权,未来在戴姆勒主导下,将真正实现国产和进口奔驰营销渠道的统一。
甚至不乏熟悉德国企业的分析人士提出,务实的德国人没有实际好处,一般不会做出让步。
合作不确定性仍存在
目前来看,戴姆勒与北汽此番创新合作,仍有诸多不确定性。信达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邢海芝指出,外资品牌在中外合资汽车公司中50%的股权“红线”一直没有放开,而戴姆勒在北京奔驰中的实际股权收益将超过50%,因此能否获得主管部门批准仍有悬疑。
此外,戴姆勒与北汽的合作还面临技术合作的磨合。为了能尽快推出高端自主产品,北汽要求戴姆勒将奔驰E系列平台和技术无偿转让给北汽自主品牌北京汽车。北汽集团研究院院长顾镭此前透露,北京汽车旗舰产品C 90基本放弃了萨博平台,而分析人士从C90与奔驰E系列相似的后驱设计,推断C90平台很可能来自奔驰。由此来看,戴姆勒与北汽达成了一系列协议。不过,由于萨博的存在,双方在技术合作上仍有不确定性,现在尚未到“盖棺论定”的时候。
南都记者 黄习伟
[记者观察]
北汽股份上市提速
代号为“北戴合”的战略协议尘埃落定。蛇年前夕,北京汽车集团董事长徐和谊与戴姆勒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集团总裁蔡澈达成了三项重大股权交易。
事实上,早在去年12月24日,作为北汽股份第二大股东的“首钢股份”发公告称,因北汽股份需要从“北汽集团”手中收购其所持有的“北京奔驰”的股权,北汽股份拟对现有股东增发人民币普通股6.16亿股,每股价格6.5元,增资额40.04亿元。这笔钱还将在完成入股北京奔驰后,用于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实施新建发动机工厂项目、生产能力扩充及研发中心项目、新建M FA(奔驰前驱动车型)项目等本次增资方案所涉及的项目。
不容否认的是,北汽取得北京奔驰51%的控股权后,其收益将纳入北汽股份的财务报表,大大提高了优质资产的比例,为其上市铺路。
根据此前披露的北汽股份的上市规划,北汽将率先在H股登陆,然后选择适当时机回归A股。
汽车行业分析师孙世清称,种种迹象表明,北汽股份上市前还将有一系列的重组。据悉,在上述的首钢股份的公告中还透露了北汽股份股东的变化,其中,原有的6位股东中,民营股东现代创新将其7.75%的股权减持至6.09%,所减持的1.66%的股份分别由新增的6家杭州、泉州和安徽的投资公司获得。此前,早在2011年,第三大股东“北京市国资公司”便将其13.18%的股权转让给子公司“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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