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比亚迪”)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81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00元/股,发行数量为7,9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99%。
3、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总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网下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100万股)配号的方法,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摇出15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100万股股票。
4、本公告披露了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并披露了本次发行定价的相关信息,包括: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及对应的估值水平、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指标,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等统计数据,包括保荐人(主承销商)推荐的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
5、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工作已于2011年6月21日(T日)结束。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资金总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通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1年6月20日公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18个配售对象中,有17个股票配售对象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为有效申购;有效申购资金为131,40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7,300万股。其余1个股票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缴纳申购资金,为无效申购。
网下申购中的无效申购如下:
网下配号及摇号中签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配号总量为73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1,截止号码为7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1年6月22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比亚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网下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一”位数 6,1
凡参与网下发行并提交有效申购的配售对象的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中签号码共有15个,每个中签号码获配100万股。
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1,500万股,获配的配售对象家数为11家,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20.54794521%,认购倍数为4.9倍。
网下配售结果
根据网下摇号中签结果,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
注: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网下摇号配售方法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初步询价情况
在2011年6月9日至2011年6月16日的初步询价期间,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所有询价对象发出邀请。截至2011年6月16日15:00时,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由50家询价对象统一申报的89家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具体报价情况如下:
1、初步询价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2、本次发行的价格18.00元/股,对应市盈率为:
(1)19.7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0.4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7,900万股计算)。
3、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情况
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比亚迪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方法,认为发行人的合理价值区间为21.08-30.81元/股,对应的2010年市盈率为23.97倍-35.0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相关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6月16日)的2010年平均市盈率为41.74倍。
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5层
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5832 8888
传真:021-5832 8964
联系人:李克非、程前、杨继萍、王宇飞、程曦
发行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