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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龙进入回生程序 上汽可能丧失18亿元股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0日 08:28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魏学珍)昨日,韩国双龙汽车宣布,因公司财务状况恶化,致使无法正常营运,双龙已经向韩国法院提出了进入“回生”程序申请。双龙汽车控股股东———上汽集团昨日发布紧急新闻声明称,目前公司正对财务方面的具体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和测算,待具体数据确定之后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公告。

  双龙深陷流动性危机

  双龙汽车目前是韩国第五大汽车制造商,以生产SUV为主。2005年1月,目前国内最大的汽车集团上汽曾斥资5亿美元收购双龙汽车48.9%的股份,股比如今已经达到51.3%,成为了双龙汽车的第一大股东。

  业界认为,双龙走到这一步的真正原因是劳资双方谈判无法达成统一。本周上汽已经注资4500万美元至双龙。上汽表示,只有双龙汽车从生产一线裁员2000人,才能提供后续2亿美元的资金援助。但双龙汽车工会表示将坚决反对裁员,主张应紧急筹措资金和停止技术外泄。

  上汽证实,双龙董事们在经过充分讨论后认为,只有回生程序才能帮助企业在法律保护下寻求各利益相关方的支持。

  双龙公司昨日发布的公告也称,最近全球金融危机引起的国内销售的急剧下降以及出口装船量的减少,扩大了经营亏损,再加上金融市场的信用紧缩的影响,无法实现正常的融资,面临着严重的资金流动性问题。

  在韩国的司法体系中,回生程序仅次于破产。

  董事会要求采取自救行动

  双龙汽车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企业已经申请回生程序,但8日在上海召开的董事会中,企业已经确定了经营正常化方案,并表示将强有力地推动此方案。

  昨天,双龙汽车董事会还要求双龙公司通过强有力的自救计划。特别是在工资和人力方面,董事会表示,要求通过多方面的方案,如退职、轮休、降薪等方法来大幅减少固定费用的支出,并与工会充分协商。另外,双龙公司董事会认为所欠工资直接关系到员工生存问题,应优先解决,决定支付2008年12月份的工资。

  上汽可能丧失股权

  除了韩国方外,受此影响大股东上汽及其投资者也将深受影响。因为按照韩国法律,如果进入回生程序,股东的股权有可能部分或全部丧失,债权人也会丧失部分或全部利益。

  对此,上海汽车今天的公告表示,截至2008年11月30日,按中国会计准则,上海汽车拥有的韩国双龙的权益为18.51亿元(未经审计)。“目前公司正对财务方面的具体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和测算,待具体数据确定之后将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公告。”

  - 背景介绍

  企业回生程序

  按照韩国法律规定,企业回生程序是指在法院的主导下,调整股东、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法律关系,促使面临危机的企业恢复经营的一种法定程序。回生计划方案经关系人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法院认可。法院作出认可决定的,原有股东和债权人的权利依据回生计划方案的规定发生相应变化。

  根据回生计划方案,企业完成既定目标,或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时,法院可以决定终结企业回生程序,企业恢复正常的经营。若法院认为企业没有回生可能,或未能通过、提交、执行回生计划方案、或出现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废止企业回生程序。

(编辑: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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