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版>汽车召回>正文

车企代表直言新召回法高额处罚易致倾家荡产

原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 07:23   新浪汽车 字号: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新条例以2004年出台的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为基础修改,草案规定,国产、进口车生产商将统一遵此条例。

  按照老的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企业如果故意隐瞒缺陷的汽车产品或召回措施实施不到位,国家质检总局可责令召回,并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

  相比旧规,《条例》最令人关注的是加大了处罚力度,生产者故意隐瞒汽车产品缺陷,或生产者未按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等多种行为,最高将被处以召回产品货值金额50%的罚款。据了解,新条例有望在今年底前正式出台。

  新《条例》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的时间已经截止,但新《条例》在行业内引起的争议仍未止息,为此,7月20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了包括大型汽车集团在内的15家企业代表召开了“《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研讨会”,对新《条例》征求意见稿作出系统的研讨,提出汽车企业对于意见稿的看法和改革意见。

  新浪汽车作为本次研讨会独家网络报道媒体,收集了与会汽车企业代表意见,为有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国情的《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提供帮助。

  车企直言新召回法高额处罚致命 自主品牌承受巨大压力

《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研讨会现场
《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研讨会现场

  新浪汽车讯(王禁发自北京) 在7月20日召开的《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研讨会上,汽车企业代表集中反映了新《条例》对于召回范围界定不清、调查和认证内容值得商榷、有关责任事项没有明确。

  特别是针对新《条例》提出的“最高将被处以召回产品货值金额50%的罚款”,与会汽车企业代表大多表示有关部门处罚额度过高、处罚范围太大,甚至有代表惊呼“如果真按处罚最高限额实施,对企业的影响将是致命的”。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助理秘书长叶盛基接受新浪汽车采访时表示,新《条例》对促进整个行业的规范化、可持续发展将起到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在具体条款上还值得商榷,有必要进一步细化,一些语言的准确性要说清楚,至于条例可能规定会严格一些,相信在相应的细则出台会说得很清楚。

  叶盛基认为,新《条例》和细则说明应该同时出台,细则说明和条例本身要有吻合性、支持性,不能条例规定的和细则诠释的有出路。

  新条例最高罚到车企倾家荡产 车企认为处罚范围和力度太大

  根据新《条例》征求意见稿,生产者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以不当方式处理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处以召回产品货值金额2%-50%的罚款;生产者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或者在收到主管部门的召回通知后,未停止生产、销售、进口存在缺陷的汽车产品,处以产品货值金额2%-20%的罚款;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实施召回,生产者仍未召回的,处以产品货值金额5%-50%的罚款。   

  在召回中,企业构成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企业未构成违法行为的,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并处以5万元-100万元的罚款。企业有违法所得的,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按照老的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企业如果故意隐瞒缺陷的汽车产品或召回措施实施不到位,国家质检总局可责令召回,并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如果新规顺利出台,可谓处罚力度空前,以企业召回5000辆价格10万元的车为例,企业如果有违规行为,将被处以1000万元-2.5亿元的罚款,而美国迄今为止最重的一起召回罚款也仅为1600万美元。

  一汽集团代表认为,这样的处罚力度对于企业是致命的,并且范围也过大,不利于实际操作和理解。

  有企业代表向新浪汽车坦诚,我们对这个处罚力度有意见,但公众舆论却是支持这样做的,我们不想站在公众的对立面,”如果按照最高额度处罚,那企业可是要倾家荡产的,而且法人可能要附带刑事责任,我觉得今后在实施过程,前期可能会有进行酌情考虑”。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编辑:大象无形)

打印此页
看完该新闻后,你的评价是:
支持
好文章
枪稿
雷人
无语
标题党

新浪汽车|汽车生活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