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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各银行推出车贷产品 是否会重蹈高坏债老路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1日 07:36  解放日报

  □撰文/陈伟栋

  3月24日,《汽车振兴规划细则》正式公布,文中明确提出:通过修改和完善汽车消费信贷制度,推动消费信贷全过程实现规范化、法制化,促进汽车消费信贷模式的多元化等一系列举措,促进和规范汽车消费信贷。

  数据显示,受国内存贷款基准利率不断下调影响,2008年以来,我国汽车消费信贷量不断攀升。国内利用贷款方式进行汽车消费的客户份额已经从之前的7%上升为20%。随着《细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今年这一比例有望进一步提升,国内汽车金融界将迎来新的生机。

  近期,为响应国家关于通过汽车金融途径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央行在京召开“金融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

  会上,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要求银行系统全面做好汽车金融服务,支持中国汽车产业振兴。

  央行将积极支持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批设新的汽车金融公司,拓宽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商业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开展多方面的业务合作;督促银行系统加快推进汽车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及时梳理、修订和完善汽车融资管理制度。

  对此,各银行纷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回应:中国银行推出“理想之家车贷宝”、“长城理想之家房车卡”等产品,通过提供灵活多样的汽车贷款担保方式和还款方式方便消费者购车;交通银行则提高贷款额度,最高可达车价80%;招商银行推出信用卡分期买汽车项目,指定车型均可在首付40%后,余款分期支付。

  目前,汽车信贷业务的贷款额度提升、还款利率下调、车贷形式多样,着实让消费者眼前一亮。一项调查显示,约三成受访者表示,如果贷款条件优厚,将考虑“升级”购买车型,让自己拥有更好的座驾。

  但是,信贷热下还需有“冷”措施。早在2002年,我国银行系统就曾大举开展汽车金融业务,但过高的坏债率着实让各银行“不堪负担”。到2005年,全国发放汽车贷款1800多亿元,其中竟有1000亿元不良资产,这使得不少银行纷纷停止汽车信贷业务。

  前车之鉴尤在眼前,针对目前各银行“热情”推出的诸多汽车信贷业务,有必要提醒:推动车市固需积极,但在缺少严密资产验证体系和完善客户信用体系的情况下,具体措施尤需严密。

  当前,急需完善“贷后监管”,即银行在汽车信贷发放后加强跟踪能力,做到“贷一笔,收一笔”,否则一阵车贷热后银行又产生一堆不良资产,这对中国车市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编辑:桑之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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