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 辉)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获悉,卡车将纳入中国汽车召回体系。有关卡车召回制度将出台。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颁布实施至今,我国总计召回缺陷汽车184万辆,涉及54家国内外企业的174种车型,召回次数达150多次。
我国召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在召回数量上,我们4年多的召回量只是别人1年召回量的1/5。以美国为例,自1966年美国对有缺陷的汽车进行召回至今已总计召回了两亿多辆整车。从召回范围看,我们的召回范围只限于轿车,而美国涉及的车型有轿车、卡车、大客车、摩托车等多种,另外美国还累计召回了2400多万只轮胎,全球几乎所有汽车制造厂在美国都曾经历过召回。目前我国的卡车,特别是大型、重型卡车的召回还没有详细的制度。
中国是卡车生产、消费大国。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08年国内重卡销售总量达到54万辆,有研究机构预测,2009年我国重卡销量有望达到60万辆。近年我国的重型卡车产品主要集中在于一汽、二汽、重庆红岩、陕汽、中国重汽(19.38,0.73,3.91%)几大集团的手中。但是随着卡车的市场需求和发展,一些卡车小生产企业越来越多。有的一味谋求发展,甚至在没有自己的发动机和底盘的情况下就上重卡,这样的发展肯定会影响企业的产品质量。
有专家指出,从目前国内的汽车产品的质量投诉情况看,存在系统性缺陷的卡车产品应该不在少数。曾有报道,去年11月份,罗先生贷款购买了国内某知名品牌卡车,不到一个月,车发生问题。经过检测:车是技术问题和安装问题,起升器系统存在缺陷。罗先生多方交涉,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其实,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是发达国家对缺陷汽车进行管理的成熟做法,卡车召回在国外也是司空见惯。因汽车后方推轴存在问题,2007年4月,日本汽车制造商铃木公司召回2001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生产的38.1551万辆轻型卡车;2007年12月27日,瑞典沃尔沃集团宣布在美国召回了因照明系统存在短路风险,并可导致内部起火的12.5万辆卡车;去年5月,福特汽车召回2005和2006年款的福特F-150和林肯Mark LT逾65万辆卡车,其原因是这些车辆的制动软管出现问题,可能导致车辆丧失制动能力。
国际上几乎每种型号的轿车都曾因存在系统性缺陷而进行过一次甚至多次召回,许多在国外发生过召回的车型都先后出口到我国。而国内制造、销售的汽车原型车大部分是外国制造厂商设计的。所以,中国车也会存在系统缺陷的。
目前,美、日、欧等国家对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都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制度。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已经要求中国汽车工业必须全面地参与世界汽车工业的发展与竞争,这一切都要求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制度。这些召回不仅仅限于小轿车,还要包括卡车以及卡车以外的所有汽车。
专家指出,中国是卡车生产大国和使用大国,特别是目前汽车下乡政策的实施,将会进一步激活中国卡车生产消费市场,所以,将卡车纳入中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制度体系之中是十分必要的。另外,卡车召回制度的建立会让中国的汽车召回体系更加完善。据了解,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各界专家对汽车轮胎产品召回进行了研讨,这表明,中国的汽车召回体系将日趋成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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