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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短期内难有作为 汽车大卖场或将强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4日 18:38  新浪汽车

    8月1日正式施行的《反垄断法》意义有两重:一方面我国在“入世”时关于开放市场、贸易自由化和非歧视待遇等承诺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靠《反垄断法》的制定和执行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制定和实施《反垄断法》有利于以各国公认的法治手段规范外国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在我国市场上的竞争行为,起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
    一直以来,坊间和学界都呼唤反垄断法的出台,尤其是在几年前,微软在美国被提起反垄断诉讼,以及近些年来包括思科、英特尔、索尼在内的跨国公司在中国涉嫌垄断的情况下,这种呼声更加高涨。 现在《反垄断法》即将正式实施了,它将给汽车业带来怎样的冲击和影响呢?就此,新浪汽车邀请了法律界专家、汽车行业资深记者、汽车营销专家展开讨论。 文/新浪汽车 王禁


  左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詹昊、新华社主任记者张毅、中国市场学会(汽车)营销专家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田毅。

  《反垄断法》短期内难有作为 目前缺少细则和操作指南

  主持人:8月1号实施《《反垄断法》》,我请三位聊一下《反垄断法》对汽车行业有什么影响。田老师请先谈一下。

  田毅:从我对目前整个汽车行业渠道、生态体系上讲,目前汽车流通企业日子非常难过,经销商的压力经常处于消费者和品牌商的双重压力,目前中国4S店经营生态非常糟糕 ,去年对整个汽车消费出现过比较好的预期,每个企业、品牌商都在加大产能的预期,制定比较高的计划,在这样的计划之下,很多渠道商即便是原来有所谓的定单式,也都废弃了定单式销售方式,大部分来自于市场的压力、来自于购买能力的萎缩,这也跟政府宏观政策有关系。

  主持人:你是说厂家要求经销商每年完成多少销售量吗?

  田毅:对,据我了解他们每年要报一个销售量,比如我今年完成40万辆,分到每个大区,每个大区再分到每个店去,从1元到12元推下去,每个月销多少?一旦市场有比较大的变化,日子就非常难过,再加上今年的银根也比较紧缩,所谓金融政策引发资金链出现很多问题。

  主持人:《反垄断法》实施以后,经销商弱势地位会不会就此改变?这样会不会促进经销商把车更便宜卖,或者加大促销力度来完成销售计划,减少库存?

  詹律师:我们说的《反垄断法》包括:

  第一部分是垄断协议。市场上商家共谋,或者在行业协会的领导之下集体涨价,这叫垄断协议。

  第二部分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个前提必须判断企业首先具有一个支配地位,才能称之为滥用或者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是随便说的,除了法学要定性以外,更重要的还有一个经济学定价问题。现在一些民间的声音说这个企业具有垄断地位地位,有些是滥用了。在国外有非常严格的界定,首先划分它属于相关市场,判断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然后才能判断是否滥用。

  第三部分经营者集中,包括企业兼并、收购、合并等等。《反垄断法》主要任务是防止在完成集中的情况下有可能导致市场份额过大,这样相关归置部门可以进行事先审查。

  第四部分,综合特色的垄断现象,我们称之为行政垄断。像汽车行业在某个地方有当地汽车生产企业,当地政府在招标中就指定这种车型。

  我个人认为现在《反垄断法》有归置,但是我们国家有一个情况,《反垄断法》的实施仅仅有法律不够,还需要很多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的操作指南。比如在欧洲一个《反垄断法》他们称之为叫“竞争法”,与之配套的细则和指南有数百条之多。在中国除了《反垄断法》之外,马上要实施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指南》,现在放在国务院法制办在征求意见,还没有出台。长期我认为《反垄断法》实施对整个市场结构优化、对汽车市场的优化,会起到很好的长远作用,但是短期,我个人认为不会有很大的作为,不管执法机构、普通消费者、经销商对《反垄断法》实施都没有那么高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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