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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首次公开解释 普锐斯生产不需重新审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08:12  京华时报

  (记者杨开然 实习生关囡)11月1日,《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正式实施(以下简称《规则》),对于《规则》发布前业已生产并销售的混合动力汽车(如普锐斯),是否应该再走审核程序呢?11月5日,针对本报记者的疑问,发改委相关部门作出解释,丰田普锐斯无须重新审核。

  11月5日,发改委产业政策司一位处长在电话中答复本报记者称,《规则》在制定后不会追溯以前已经获批生产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也就是说,也不会追溯普锐斯混合动力车,不会要求普锐斯重新认定。这是《规则》发布以来,发改委首次对公众的疑问作出公开解释。

  该官员表示,《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乃发改委产业司和工业司共同制定,他参与了新规则的制定。“普锐斯已经上市就不再管它了,企业以后有什么变化再研究。”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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