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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交警罚款“陷阱”:对违法者才是暗中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 09:33  新浪汽车

  近日,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交警在依法执法的前提下要遵循“不准躲在暗处执法”等“四不准”规则。这条消息引发了网友的关注,交警是否存在“暗中执法”的现象,这种所谓“暗中执法”是否合理,新浪汽车就此邀请北京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予以解答:

  “暗中”,究竟暗中指的是什么?民警所在的执法位置,对哪部分司机是“暗中”?对哪部分司机不是“暗中”?

  车公庄大街西向东方向到西二环官园桥,也就是官园桥西向南方向禁止右转弯,这是为了削减西二环由北向南方向辅路的机动车流量。由车公庄大街西向东方向右转车辆必须在北礼士路右转弯,可以去往西二环或者阜外大街。在车公庄大街的北礼士路口有多面明显的交通指路标志。如果此时交通民警在官园桥南,由北向南方向的辅路上疏导交通,对于由北向南辅路机动车以及桥下各方向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来说都是在“光天化日”下执法,而惟独对西向南方向非法右转的车辆是“暗中”执法。

车公庄桥示意图:西向东方向禁止右转,如需上二环,需绕行二里沟东口或者阜外大街

  路面执勤交通民警的站位并非只针对非法驾驶的司机,交警的站位要照顾到他所管辖的区域的大多数交通参与者,他所在的位置要既不影响交通,还能观察到整个路口或者路段的交通情况,以便能遇到问题及解决并疏导交通。因此民警所在的位置是由一个符合绝大多数人利益的执法者的角度来决定的,而并非是由违法者是否在违法时能不能看见警察所决定的。然而事实是,无论交通民警站在哪个位置,总有出行者看不到,而对于那些有非法行为的人来说,民警就是在“暗中”执法了。

  有很多人认为单行线里有交通陷阱。如果有司机进入某条道路以后才发现是单行线,而交通民警就等在里面罚款,这叫“陷阱”。因为一旦进入该条道路,就不再有别的选择了。但是,如果违法司机在进入单行线前已经预知他是非法进入单行线,而此单行线在路口有明显的交通标志,此时再进入单行线,恰好遭遇交通民警,再说民警是“暗中”执法岂不是有些勉强?

  交通民警的工作岗位就在马路上。如果是巡逻岗的话,他所管辖的区域又没有拥堵的情况,那么他无论站在什么地方执勤都是合理的。而很多人认为的交通“陷阱”很多都是由于交通标志设置不太合理造成的,相关情况可以播打122反映情况,北京市交通管理局设施处将会尽快采取措施解决。

  目前北京的机动车已经超过220万辆,交通拥堵问题还是比较严峻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早晚高峰流量大的路段,个交通支队要求每个民警在重要的路口都设有固定岗,只有少量的巡逻岗不需要有固定的位置,以便于有突发的情况产生,如临时限制通行、处理事故等等。所有路面执勤的民警首要任务是以交通疏导为主,如果为了处罚违法车辆而造成道路拥堵,那是不允许的,而且都有相关的具体规定。

  目前遍布在北京大街小巷的电子警察已经多达700余处,700余套记录交通违法的自动监测器遍布北京的主要道路和路口,忠实记录下超速、不按照规定超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违反车道行驶规定、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以及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等10种违法行为。司机开车时,一定要随时注意路旁的车速限制标志。

  据介绍,违法自动监测器(俗称“电子警察”)在监测到有车辆的违法行为后,自动对车辆进行拍摄,记录车辆违法的全过程。这种非现场执法所起到的作用是巨大的,其中很大程度上震慑了对交通违法心存侥幸的司机,而这些“电子警察”全部都是在“暗中”执法。

  无论是路面执勤民警的现场执法,还是“电子警察”的非现场执法,也无论是“明中”执法还是“暗中”,从被管理者的角度说,对于遵纪守法的驾驶员来说没有什么意义。从管理者的角度来是说,交通管理部门都是为了的安全、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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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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