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上海将在全国率先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此前的2月24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下称《规定》),这在全国尚属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强制险种的地位。而此时,全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工作刚刚结束。
该《规定》不仅明确了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对出事故后具体该如何赔偿也作出了规定。
“强制三责险”在中国还属于新生事物,至今争论还没有平息过。从总体上看,《规定》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不足,但仍有一些问题没有能够彻底解决。有人甚至担心上海新《规定》实行后,车主只愿投保4万元的强制保险,而面临保费减少局面的保险公司将会提高强制保险的费率。
为此,《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一番调查。
原保险额和新责任险并存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的统计表明,“根据过去的有关数据,85%的事故赔偿范围在4万元中。”
此次,上海市出台的《规定》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定为4万元。据介绍,对于超出4万元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车主还可以追加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这一部分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
之所以将责任限额定为4万元,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伟明表示,“这一金额目前已经足以解决上海85%以上的事故赔偿问题,而且国家正在制订中的有关规定将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限额初步定为4万元,上海的这一做法正是以国家大法为基准。”他的说法与上海市保险同业工会的统计不谋而合。
如此一来,风险将更多的抛向保险公司。“这也意味着在4万元强制保险的保单中,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相当集中;此外,过去在10万保额以上的保单,也将按照新《规定》进行赔偿,保险公司承担了更多的风险。”上海市某保险公司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忧虑地说。
对此,占车险市场份额最大的头号财险——人保进行了紧急抗辩。他们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此方案,实行“无过错制”将使投保人在现行交费水平基础上增加150%至200%。
马明哲还提出议案力争,“它将引起三责险费率水平以2至3倍的幅度上涨”。此后,太平洋财险等多家财产保险公司对三责险的费率水平进行激烈抗辩。
据悉,以往上海实行的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20万元不等,在新《规定》实施后的一段时间内,原保险限额和新责任限额将并存。新的做法是,对于之前保额为10万元、20万元的保单,会将其中的4万元直接转变为强制险限额,剩余的6万元或16万元则纳入商业保险的范畴。
引发商业三责险新变化
本报记者咨询了许多业内人士,他们的看法基本一致,“在一段时间后,上海市商业三责险费率将向上调整。”
目前,上海市商业三责险实行统一费率。“这些费率分为四档: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各档费率按照15%的幅度变化,其中10万元的基准费率为1560元,各档保单的费率再根据车型和出险情况进行系数调整。”上海浦东某保险公司负责车险的李小姐如数家珍。
现在无责也要赔偿,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非常大,整体幅度肯定不止10%。据人保财险副总经理贾海茂的初步测算,实行无过错制将使投保人在现行缴费水平基础上,增加1.5到2倍。
对此,各家公司做好了应对新《规定》的相应措施。太平洋车险部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保险公司的车险定价依靠的是以往的数据积累,目前公司正在搜寻大量的可参照资料。涨是肯定的,但究竟涨多少?是否要和社会救助基金相连,我们在这方面还缺乏经验。”
但问题还在于费率的大幅度增长,会打击机动车所有人的投保积极性。华泰保险公司车险部有关人士对外表示:“过高的价格,客户难以接受,而维持原价格,公司面临的只有车险业务上的亏损。”
对于未来“强制三责险”的运行模式,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冯晓增则用一句话表达了监管部门的态度。“‘强制三责险’的有效运行应当兼顾社会效益和市场效益,使投保人乐意买,承保人愿意卖,受害人有依靠,政府减轻负担。”本报记者杨仕省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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