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8日是国务院法制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最后日期。2月25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冯晓增透露,从有关反馈情况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三者险)责任限额内如何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范围的宽窄以及社会救助基金如何落实等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冯晓增是在参加由保监会主办的“中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研讨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冯晓增说,建立强制三者险制度是中国法律制度、保险制度以及社会协作机制的一种创新,需要积极探索,结合国情并借鉴国外经验。
冯晓增称,2004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到10万人,占意外事故死亡人数的80%以上。同时,人们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仍然比较低。根据初步统计,强制三者险的承保面为30%左右,大量机动车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上道行驶。
冯晓增指出,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强制三者险应正视并处理现实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比如法律实施与消费者实际付费能力之间的矛盾、政策要求与市场经营水平之间的矛盾等。同时,强制三者险制度的有效运行应当兼顾社会效益和市场效益,要划分政府与经营企业之间的职责,平衡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投保人乐意买、承保人愿意保、受害人有依靠、政府减轻负担。此外,强制三者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当逐步推进。(赵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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