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记者彭信琼) 因为拒载乘客,的哥韩师傅被交通执法队处罚1000元,韩师傅不服,认为自己是好心为乘客着想,把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告上法庭。近日,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交通队对韩师傅的处罚决定。
去年6月1日,在北京站中广场出租站,一位前往灯市口的女乘客上了韩师傅的车,韩师傅以此位置乘车需绕行为由,让该乘客下车到路北侧乘车。执法人员发现后对韩师傅的拒载行为作出1000元的罚款决定。
韩师傅认为,让那个女乘客下车,是因为该位置乘车需要绕行很远,而到马路对面乘车,既省钱也省时间。这是热情服务的表现,不是拒载。交通执法总队表示,在火车站这样的出租车紧俏地区,告知乘客哪条路线有些绕,诱使乘客换乘其他出租汽车,正是拒绝载客的表现。
市一中院认定,除少数情形外,出租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载。韩师傅面临的情形,不属于这些例外情况,应该属于拒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