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除了收费人员安置问题,燃油税改革及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并后,国家公路建设的融资问题成为议论的焦点。昨日,有专家建议,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高速公路与二级公路“统贷统还”。
昨日,交通运输部运输规划研究院副院长关昌余表示,二级路主要是连接城乡的道路,对城乡协调发展有重要意义。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高速公路和二级公路“统贷统还统建设”,“在建设高速公路的同时,来建设一些二级公路,用收取的高速公路费来还二级公路建设的贷款资金。”
国务院参事、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元方也在《中国交通报》上撰文称,建议采取建立交通发展基金、发行专项国债、与高速公路贷款捆绑实行统贷统还等,保证公路网的建设与完善。
但是在昨日的采访中,一些市民表示,并不是所有使用高速公路的人都会用到二级公路,如果将二级路的建设资金捆绑到高速公路费中收取,可能会提高高速公路费,有碍公平。
此外,在有些地区,如果贷款修路,养路费将被抵押给银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司副司长陈胜营10日表示,燃油税改革后,希望争取到把燃油税费作为质押保证,这对道路建设发展有重大影响。不过,他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把燃油税费作为质押保证”仍然只是一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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