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青岛司机李旭涛醉酒驾车,追尾前方正在等候红灯的三辆出租车,事故致使一位“的哥”被撞伤、四辆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李旭涛已被朝阳交通支队依法拘留。
据了解,2010年12月15日1时55分,在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霄云桥东侧路口,三辆北京牌照的出租汽车由东向西行驶,遇停止信号后排队停车等候,这时,34岁的青岛司机李旭涛驾驶一辆湘A牌照小轿车由东向西驶来,其车前部将前方三辆出租车撞出后原地掉头后自燃。
此事故造成一位的哥重伤、四车均不同程度损坏。经对李旭涛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0.6毫克。 (通讯员 江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