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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租93辆豪车一交警被审理 价值1190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 07:54   新京报 字号:

  共抵押93辆轿车,价值1190万余元;供述称受放贷人威胁才骗租

  本报讯 (记者朱燕)26岁的殷明曾是一名交警,为了还高利贷,他先后从几十名车主手中骗租93辆高档轿车抵押还贷,最终因无法支付租金、退还车辆而自首。

  日前,殷明涉嫌合同诈骗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生意亏损借高利贷

  殷明从警校毕业后,2002年分配到北京市交管局,任职特勤部。前日下午2时许,殷明被带进法院。

  办案人员介绍,殷明在工作之余和朋友合伙开了家酒吧,但因“非典”亏损40多万元,殷明和家人借钱还债,用一年时间还清了40多万外债,只剩1.5万元信用卡的欠款。

  2004年,殷明得知小额贷款的信息,借了1.5万元,每月利息12%。2007年底,高利贷变成40多万元,他无力偿还。此时放贷人威胁“不还钱,就到他单位找领导”,并建议可采用租车抵押的方式借款还贷,殷明同意了。

  涉案金额达1190万余元

  据检方指控,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殷明利用警察身份,以租车自用等名义,与北京维海伟业汽车租赁公司等17家公司及事主孙博宇等22人签订《车辆租赁协议》。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殷明以先支付部分租金的方式骗租奥迪A6、别克GL8等汽车共计93辆,价值1190万余元。案发后有65辆车被追缴,价值807万余元。

  公诉人称,殷明将租来的车抵押给第三方,用抵押金还高利贷,并和第三方约定到期还不上钱,车由对方处理,实际上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交警受审表示认罪

  对于指控,殷明表示认罪。

  他供述,在放贷人“卸胳膊还是卸腿”的威胁下,才想到骗租的办法。

  辩护律师称,殷明是被放贷人威逼,为了不身败名裂才租车骗钱。恳请法庭念其自首,在无期徒刑以下量刑。单位出具的工作情况说明称,殷明工作积极,曾于2004年、2008年受到嘉奖,并于2008年被评为奥运安保标兵。

  最后陈述时,殷明表示深感后悔,他说,“我曾是一名人民警察,但我的所作所为,给单位抹了黑,等我恢复自由,会尽最大努力补偿。”

  本案未当庭宣判。

  ■ 案发

  自首前曾签退车保证书

  受害人刘先生称,他经营汽车租赁公司,去年接到殷明的电话,说要租一辆奥迪轿车。殷明在交通队宿舍内给他出示了警官证和身份证。鉴于其是警察,刘先生和殷明签下租赁协议,约定每天租金800元,且没要押金。

  此后,殷明又向刘先生的朋友租车,直到去年6月共租走90多辆高档车。由于殷明不按时交租金,还不停地租新车,刘先生等人生疑,要求还车。去年6月26日,事主们和殷明去派出所调解,殷明写下保证书,保证10天内退车还款。

  次日,殷明申请辞去公务员身份,到朝阳公安分局自首。

  本报记者 朱燕

  ■ 疑问

  还40万贷款要押93辆车?

  据了解,殷明借来的车抵押金额都在7万至10万元之间。假设按照平均每辆车抵押8万元计算,5辆车就已经可以还贷,而93辆车能抵押700万余元,远远高过40万元高利贷。

  殷明为何要源源不断地租车,钱款去向如何,他没有具体交代。据了解,殷明曾表示有10万元的抵押款用于个人消费,但其余款项去向不明。

  殷明的辩护律师说,为了偿还越滚越大的高利贷利息,殷明采取新账还旧账的办法,陷入一个循环,利息滚得越多,租的车也越多,中间的很多资金来往已经无法还原。

(编辑:路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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