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交警郭某因为戴警用布质帽子驾驶摩托车被处罚。4月12日,郭某到银行交了200元交通违法罚款,记2分的处罚。
4月9日下午,南海桂城交警中队民警郭某驾驶“粤E94××警”摩托车外出执勤,没有按照规定戴摩托头盔,只是戴着一顶平时非驾车执勤时使用的布质警用大沿帽。下午4时30分许,郭某驾驶警用摩托车到达南海桂城海五路,在图书馆对开路口等待红绿灯时,被交通监控“电子眼”拍下照片。
南海交警发现了郭某的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交通管理法规规定,以“驾驶摩托车时驾驶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为由,给予驾车人郭某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此外,桂城交警中队还按照内部百分考核制度的规定,扣除郭某当月考核分20分。
信息时报记者 赵西东 通讯员淼森 学军
(编辑:李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