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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车主维权成功退车 打破只修不退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8日 09:56   大洋网-广州日报 字号:

  打“破”质量问题“只修不退”潜规则

  开篇语:

  随着汽车逐步普及,佛山汽车保有量接近每两户一辆车,汽车消费与大多数人生活开始息息相关。本报从今日起开设汽车精明消费栏目,与读者和车主共同分享购车、用车心得。在此,我们热情地欢迎读者将你们的购车经历、用车故事、维权故事和消费心得,与我们一同分享。

  车主:罗女士

  故障:发动机烧机油

  维权:成功退车

  案例:

  豪车1600公里机油耗

  两年前,罗女士花50万元在佛山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豪华品牌进口品牌汽车,使用过程中发现机油消耗过高。经过多次在该汽车公司维修后,机油故障并未能得到改善。在使用期间,罗女士所驾驶的车辆还多次出现突然死火的情况。而最为离谱的一次,车行驶了1600公里就显示机油不够。

  在多次协商中,商家最初以罗女士所加注燃油品质等理由进行搪塞,在维修多次未果后,才承认属于特殊情况,但始终不愿意承担责任。

  获赔:

  极力维权成功退车

  随后,罗女士通过致电消费者委员会的渠道进行维权。经消委会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车在一年半的时间内,共添加机油10多次,不到3000公里就更换一次机油,非常不符合机油更换6000~7000公里的通用标准,不符合车辆正常的状态。最后,消委会认定该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最终,销售公司退回罗女士50万元购车款,僵持一年多的问题圆满解决。

  律师:

  保留证据很重要

  据佛山市律师协会民事与行政专业委员会戴汉楼律师分析,该维权案例问题焦点在于购买的商品质量是否存在问题。汽车机油消耗量虽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本案例中罗女士所购买汽车机油消耗量过高明显已超过通常标准,可以确定罗女士所购买汽车存在质量问题。虽然汽车没有专门的退换规定,但可以参照其他法规进行维权。戴汉楼提醒,无论消费者采取何种方式解决,均需特别注意保存好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及消费者因此所遭受损害的所有证据,并要尽量及时主张权利。

  据了解,鉴于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成本较高且耗时较长,建议消费者先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求消委会调解或者致电12315是较好的选择。因此,消费者应该学会保留各种保养、维修票据,以便在出现纠纷时维权。

(编辑:李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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