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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美荣:消费者对这个规定举双手赞成

http://auto.sina.com.cn   2013年06月07日 15:26   新浪汽车综合   字号:

  任美荣:消费者对这个规定举双手赞成

  王澈:一个法规,尤其像三包法规,从销售的角度来讲,是对我权益的一个保护,对于企业来讲,会加大经营成本。但是这个确实是一个双方责任,政府要协调消费者的权益和企业的运营成本。如果企业不执行,这个法规出台意义也不大,我们下面有请任总编以用车的角度谈一谈,您对于三包是热烈欢迎的,但是你希望三包为您的用车和买车提供什么样的保证,具体一些。

  任美荣:我首先是一个汽车消费者,也是一个爱车的人,我驾龄20多年了,今天坐在台上的嘉宾当中,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外行,真的是门外汉。为了参加这个会,今天上午专门把规定,回到质检总局家用汽车三包车的规定,专门看了一遍。过去三包对家电三包我知道,那是深入人心耳熟能详的,但是对汽车的三包还不是很清楚。今天看了之后,认认真真的看了一遍,第一个感觉这个规定太好了,首先中国保有量5千万辆,这么大一个市场,这么大一个消费群体,没有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这个国家太不象话了,这个规定的颁布实施,不是太及时了,而是来得太迟了,这是我的一个观点,消费者是上帝啊。但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的规定,我们对这个规定,尤其是消费者对这个规定举双手赞成,振臂高呼,就是这样的态度。我看了这个规定,好象是9章48条,规定得非常详尽,非常全面,感觉做得比较好的。

  但是感觉到规定的实施以后,还会带来很多问题。首先一个问题就是,比如修理、更换、退货,都有一些明确规定。但是为了保护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他也列了六条,不与三包的六种情况,我专门看了,其中有两种情况,不是说不该制定,一个是使用不当。第二对质量问题的处置不当。有两个,张先生在这里,他起草的,这两款就为规定未来的实施,留下了非常大的争议空间。如果他是一个非常讲诚信的企业不存在,对于不良企业,因为有些生产商没有问题,他的经销商有问题,一些不良企业就会钻空子,形成很大的争议。大多数质量问题,都可能在这两个方面找到推脱、拒绝的借口,会形成很多争议的现象。可以这样说,这样规定实施之后,肯定会出现非常多的投诉,这个投诉可能在这两个方面形成。比如什么叫操作不当,什么叫使用不当?谁来说使用不当?谁是处置不当,比如我开车放在家里不出问题,我开到外面去,开到偏远的地方去,我肯定要鼓捣他,出了问题,很多人,尤其在车上有个半挂子动手动脚,这样算不算处置不当?这会产生很多问题,感觉这个规定要顺利实施,必须要对质量责任的中介鉴定机构。感觉我们社会在这方面的功能还不全,还没有能够承担这个功能的机构,尤其是这个机构,应该是独立的,有资质的,有这种技术能力的。还应该是比较便捷的一个机构。

  因为在这个规定如果产生争议,你的途径,一个是双重协商,一个向消协投诉,然后向中介机构,然后向国家质检总局,然后就是上法院吧,除了中介机构以外,感觉这些途径都不是很直接有效的,能够大面积推广的,为一个质量问题跟你打官司,消费者面对的一个企业,而且一个专家团队,任何问题都很专业。不能为了小质量问题,这个官司打下来,我成本太高,所以感觉不是规定制定得不好,而是社会的功能不全,或者说是社会在某些功能还有缺失的情况,所以还要往这方面努力,不管消费者还是政府,还是经销商都应该往这方面努力,真正建立起一个诚信的社会,一个负责任的社会,这样完善社会功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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