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主创新 扶植自主品牌汽车发展
吴松泉(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汽车产业政策研究室)
一、自主品牌是汽车产业实现自主发展的关键
自主品牌简单说是指国内汽车生产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品牌。具体来说,应该包括四个条件:一是由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在中国取得商标专用权,即注册商标;二是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商标注册人)在全球范围内独家拥有商标专用权;三是作为消费者识别的主要标志(标注在自产汽车产品车身外部的显著位置);四是国内汽车生产企业要通过自主品牌产品实现自主知识产权。所以自主品牌的核心是自有的商品商标,这也是自主知识产权得以存在的前提条件。
汽车工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性产业,也是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性产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强调坚持把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为汽车工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汽车产业技术、资金密集,产业关联度大,是体现一国工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产业。从某种意义来讲,汽车产业自主创新水平代表着一个国家的自主创新水平。汽车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关键是培育一批具有强大竞争力的自主品牌企业,这也是汽车工业实现“自主发展”的关键。
拥有自主品牌是汽车生产企业自主发展的主要标志。对于中国汽车工业来说,不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发展自主汽车品牌,是实现汽车工业自主发展的前提条件,更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核心所在。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汽车自主品牌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不仅继续保持了在商用车领域的市场主导地位,在以轿车为主要代表的乘用车领域也取得了明显进展。在商用车领域,自主品牌几乎垄断了全国市场,并拥有一批在国内市场上具有广泛的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在轿车领域,则是外资品牌长期占据主导地位。近年来,以奇瑞、吉利、比亚迪、华晨等为主要代表的自主品牌企业迅速崛起,并在经济型轿车市场占据了一定的优势。2008年,自主品牌轿车市场份额已经达到了26%左右,而“入世”前的2001年只有约15%。但从总体上来看,自主品牌虽然进步明显,但政府政策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发展前景仍然不容乐观。
(一)企业品牌发展战略和规划不明确。由于国家宏观战略不明晰,长期以来主要汽车企业集团都热衷于对外合资,而忽视自主品牌培育和自主开发能力的提升。这种情况在2006年自主创新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才开始改观。
(二)自主创新的基础薄弱。主要表现为研发费用投入不足、研发人才短缺以及缺乏技术积累,与国外汽车工业先进国家相比差距很大。
(三)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够。2008年以前,总体上,外资企业在华发展享受超国民待遇,而内资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比较有限。目前,国家利用外资政策正逐步走向“中性”,政策支持重点正向自主创新转移,但对自主品牌的支持力度离业界的期望尚有一些差距。
(四)市场竞争环境日益严峻。自主品牌企业的产品大多定位于中低端市场,盈利能力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同时,中外合资企业本地化开发力度不断加大,自主品牌汽车的成本优势在不断缩小,这对我国自主品牌构成强大的竞争压力。
(五)自主品牌美誉度不高,未获得消费者广泛认同。主要自主品牌特别是轿车自主品牌发展时间都不长,整体上缺乏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消费者对自主品牌已基本形成低质、低价、低档的品牌印象,与合资汽车品牌之间形成较大差距。
三、鼓励自主创新、培育自主品牌是《规划》的核心内容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制订目的是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其核心内容是“促消费、调结构”。而“促消费、调结构”的着力点则是鼓励自主创新和支持自主品牌发展。
(一)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需求。
《规划》提出的十一项政策措施中的前四项是“促消费”的政策措施,包括减征购置税、汽车下乡、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清理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
首先是对1.6L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购税。2008年乘用车中轿车和交叉型乘用车销售所占比例为76%。据测算,2008年1.6L及以下轿车自主品牌市场份额为34%左右(超过105万辆),超过整体轿车市场自主品牌市场份额8个百分点。交叉型乘用车2008年销量为106万辆,自主品牌比例接近100%。1.6L以下的MPV和SUV产销量有限。
其次是开展“汽车下乡”。受益车型将主要是自主品牌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据有关方面测算,汽车下乡专项计划,年内有可能拉动100万辆轻型货车和微型客车的消费。
第三是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受益车型主要是自主品牌商用车。
第四是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小排量汽车受益最大,而这正是自主品牌汽车的市场区间。
《规划》所提的“促进和规范汽车消费信贷”,“规范和促进二手车市场发展”被视为推动汽车市场长期持续发展的措施。汽车消费信贷环境的改善和二手车市场发展也将推动汽车市场的发展。
为此,《规划》还明确提出了小排量汽车和自主品牌的发展目标。自主品牌乘用车国内市场份额超过40%,其中轿车超过30%。1.5升以下排量乘用车市场份额达到40%以上,其中1.0升以下小排量车市场份额达到15%以上。
(二)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进汽车企业兼并重组,加强关键技术研发。
加速汽车企业重组的本质意义是通过支持大型汽车集团做大做强来培育自主品牌。多年来,由于体制、政策等多种原因,我国汽车行业的联合重组非常缓慢,骨干企业之间的重组总体上进展不大。《规划》提出通过兼并重组,培育几家产销规模为100和200万辆级的大型企业集团。汽车零部件方面提出了支持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提高国内外汽车市场配套的份额。在具体措施上,《规划》提出制定支持汽车企业重组的政策措施;支持汽车生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产品资源,开发新产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联合开发和制造汽车新产品和关键总成;要求新建汽车生产企业和异地设立分厂,必须在兼并现有汽车生产企业的基础上进行。
针对我国汽车产业一直存在着产品竞争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关键技术和零部件过分依赖引进的问题,在《规划》的重点任务中提出了实施技术改造专项、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等两项任务。提出这些任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国家的资金支持,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调整的步伐。为落实好以上任务,《规划》中提出了“加大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的实施措施。今后3年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100亿元作为技术进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由于目前从事产品开发的中外合资企业还不多,且以对引进产品的局部改型为主,基本不涉及底盘、关键总成等开发,因此,政策支持的重点将落在自主品牌企业。
(三)以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加强自主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经过多年努力,自主品牌企业(如比亚迪、奇瑞、长安、福田、东风、一汽等)已经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特别是纯电动和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有些领域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初步具备了产业化推广的条件。抓住当前机遇、大力发展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是提升汽车产业国际地位、实现自主发展的重要举措。
《规划》提出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提出了电动汽车产销形成规模的重大战略目标,通过改造现有生产能力,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型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战略主要任务是推动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为实现上述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提出了针对性的“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措施。主要内容有:(1)启动国家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2)建立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加快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公用充电设施建设;(3)新增中央投资的100亿专项资金中重点支持研发新能源汽车及专用零部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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