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的标准。
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微型客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
对于汽车下乡暂未将轿车产品列入补贴范围,分析人士认为这是中国农村地域广阔、经济发展情况差异大的国情决定的。例如,东部沿海地区的农村家庭平均收入要高些,购买轿车的需求可能更多。但是对于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眼下更需要的还是能够带动致富的轻型载货汽车、便于客货两用的微型客车等。综合全国农村的情况,把有限的50亿元补贴资金用在刀刃上,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地惠农,在眼下这个阶段无可厚非。 据新华社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