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透露,作为《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重要组成部分的“汽车下乡”政策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与之配套的《微型客车及轻(微)型载货汽车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也即将公布。虽然补贴比例有所不同,但总体比例在10%左右,由此刺激2009年微客、轻卡新增销量约26万辆。
据透露,汽车下乡补贴对象为凡具有农村户口或户口在县级及其以下行政区域者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微型客车以及报废三轮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微)型载货车,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均给予财政资金直接补贴,但公安交管部门对优惠购买的车辆实施特殊管理,购车后两年内不得过户转卖。补贴车型为微客和轻(微)型载货车。
补贴标准则按节能环保要求,采取向小排量倾斜的财政支持政策。补贴比例按购买微型客车、报废三轮车换购轻(微)型载货车、低速货车换购轻(微)型载货车分为三类,每类又按1升以上和1升以下为标准划分为两个层次,六种类型的补贴从5%到15%的比例不等。据透露,从有关部门听取福田汽车、东风汽车、江淮汽车等企业集团的信息看,总体补贴比例很可能在10%左右。中信证券报告也指出,汽车下乡补贴约为价格的10%-13%,如果是农用车换购,则另外补贴2000-3000元,由此刺激2009年微客、轻卡新增销量约26万辆。(袁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