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城市住宅面积已经在100平米左右,国家已经意识到这种住房面积浪费与土地资源贫乏的国情相背,因此近几年普通居民住房升级后的再次升级意义已经不大。国家也不会鼓励盲目的住房大型化趋势。
3、城市化进程是房地产的长久机会
目前中国城乡人口结构极为不合理,城市化是趋势,未来几亿人的城市化进程是房地产业无限的商机。
随着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成为可能,城市化带来的农民进城的购房资金有了一定的基础。
三、住房公积金面临沉淀压力
1、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资金,权益全部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十多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对推进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以及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一项带有工资性、强制性和社会性的住房基金,根据《条例》的规定,所有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公积金管理中心如同蝙蝠,具双重身份:一方面成为职工福利的保障者,另一方面却成为一个金融机构争夺的准金融机构。
但是,由于很多地区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利用率不高,很多非公有制单位对履行这一义务都怀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住房公积金直接记入工资项目发给职工,外资企业的这种现象尤为明显。
2、住房公积金不可能完全杀富济贫
公积金并不是国家住房补助,并非解决弱势阶层的生存难题的最有效措施,其涵盖范围十分明确,就是缴纳职工的住房融资困难。但这不可能解决城市化带来的外来人口的全部住房问题。
实际的建房成本很低,但商品房价较高。低收入群体和城市化过程的进城群体应该由国家减免税费和地价等方式安排住房。我们不能把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进行金融投资的收益做为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的主要补贴来源,而且这些沉淀资金的运行收益也很低。
3、住房公积金贷不出去是趋势
在目前房地产价格逐步下降的趋势下,购房热情大幅下降,而这是近几年的长久趋势。城市购房的刚性需求并非主要来自公积金缴存群体。即使前两年房地产价格飞涨时期的公积金存款也完全能满足贷款需求,而近期的房市低迷必然导致公积金交存群体的的购房热情下降,直接导致公积金贷款下降,大量公积金贷不出去。
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普遍过低,大量资金沉淀在银行,住房公积金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也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增值。我国住房公积金沉淀较多,但从地域来划分,资金沉淀很不平衡,表现为东部城市沉淀少,西部城市沉淀多,经济发达城市沉淀少,经济落后城市沉淀多。这也正是刺激中西部地区的汽车消费的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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