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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环CEO在德被判侵权宝马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4日 09:44  南方日报

  备受业界关注的宝马状告双环的官司于本周有了初步结果。日前,记者获悉,在起诉9个月后,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已于6月26日判决,德国经销商销售的中国双环CEO汽车外形设计与宝马X5车型“相似”,属于“侵权行为”。不过,记者同时得到确认,宝马在中国还不打算起诉双环。

  去年9月,由于不堪忍受河北双环汽车在德国法兰克福车展上公开展示其CEO车型,宝马在展览开始前即向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起诉中国双环汽车及其德国经销商侵权。

  据悉,根据法院判决,德国经销商必须停止双环CEO汽车的销售,销毁现有汽车,并向德国宝马汽车公司赔偿所造成的相应损失。不过,双环汽车在德国的经销商负责人卡尔·施劳塞尔向媒体表示:“这份判决并不是最终结果,我们将提起上诉。”

  施劳塞尔表示正准备向欧盟的司法机构上诉,因为根据欧盟法律,一款已经在欧盟其他国家得到销售许可的汽车,在德国就不能被禁止。

  双环汽车方面表示,双环CEO已取得欧洲EEC的强制认证,根据欧洲法律,取得此认证的车型在欧盟任一国家都可销售。双环CEO于2006年开始出口欧洲,2006年8月,一位意大利客商和双环签订了总共2000辆出口欧洲的协议,目前已销售了1000多辆。本报记者乐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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