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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不足以决定一切 汽车召回不要作秀要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08:53  东方网-文汇报
  2005年4月1日,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有限公司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拟召回在2001年6月至2005年3月期间生产的E级、SL级和CLS级轿车,在中国相关涉及车辆为5345辆。

  汽车日益成为人们的代步工具,但它在机械上的复杂性和使用环境的多变性,造成了许多产品在出厂前经受过各种性能的测试,但在人们日常使用过程中,仍然有一些隐藏的设计、结构方面的缺陷浮现出来。由于汽车是一个系统工程,一处小的缺陷也有可能造成整部车在安全方面的隐患。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资料显示,在各种投诉中,汽车安全问题的投诉比例上升了66.4%,不少产品存在着种种设计、制造上或质量上的隐患。但在中国,由于汽车工业还处在一个相对“幼年”的阶段,在汽车安全问题出现后,能够对此实施召回政策的厂家并不多,许多中小型的汽车企业限于资金实力和技术等各方面原因,不能承担对消费者权益和安全有所保护的社会责任。而在召回制度实施之前,一些国外企业在实施全球召回时,也因中国没有相关法规而把销往中国的产品排除在外。

  而去年10月1号召回制度正式实施之后,这种情况得到了一定的改观。据中国汽车召回网所载,自2004年6月4日至今,已经有16次国外厂家对进口或在我国生产的产品实施了召回,其中丰田4次,奔驰3次,三菱2次,日产、富士重工、保时捷、现代、福特、沃尔沃、五十铃各1次;同期国内车厂实施召回的仅有7家,一汽大众、一汽轿车、上海通用、神龙汽车、长安铃木、广州本田各1次。

  在召回的汽车数量中,最多的是广州本田,有70240辆,最少的是保时捷,仅有2辆。至于招回的原因,则多种多样,有的是涉及到制动、有的是涉及输油管、有的是涉及到空调、加热座椅等,虽然一些召回,例如一汽马自达于2004年6月18日实施的油对于马自达六“燃油箱隔热装置与排气管之间的间隙不够大,有可能导致燃油箱局部变形,甚至出现局部熔解”问题的召回,被一些媒体认为有“作秀”之嫌,但是还是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认为汽车消费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而且厂家的信誉也并未因此次召回而受到影响。

  但是召回毕竟是关系到厂家的资金和技术实力、零配件供应、以及危机公关等各方面的素质,因此,也不排除一些厂家“避重就轻”,对于一些表面的、细微的缺陷实施召回,却掩盖一些潜在的质量问题,甚至一直到出了车祸还死不认账。

  而消费者在这个过程中,处在绝对的弱势地位。虽然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消费者可以向主管部门、有关经营者投诉或反映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并可向主管部门提出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的相关调查的建议,但却存在着举证、鉴定方面的困难,以至于召回制度面临着这样的尴尬:即使车辆有问题也可能检测不出来。如果遇到了一些曾经秀过“召回”、“态度好”的企业,更是投诉无门。

  有时候,厂家的态度虽然好,但是态度还是不足以决定一切。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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