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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死路人赔偿1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0日 09:5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闫晓光)司机驾驶客车撞倒行人,致其当场死亡,汽车右侧挡风玻璃破碎、车盖变形,但是司机竟然口口声声以“没觉得撞到什么”为由回避法律制裁。日前,广州市中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作出了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去年3月6日早晨6点多,张某(化名)驾驶从朋友那里借来的小客车回恩平拜祖,在路过番禺区迎宾路南村镇里仁洞村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汽车“嘭”的一声撞倒了一名正在路边行走的妇女赵某,致其死亡。张某随后驾车逃离现场。

  幸运的是,一名摩托仔目睹了这一幕。交警随后找到小客车的主人陈某,一周后肇事者张某投案,并赔偿给死者家属15万元。

  番禺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张某不服提出上诉,理由竟是“当时没觉得撞到了什么”,因为当时他已40多个小时休息不好,又患感冒刚吃完药,喝了点酒,明显疲劳过度,案发后他又主动赔偿,他认为法院应判其缓刑。

  广州市中院认为,张某具有长期驾驶经历,事发后应意识到可能撞着行人,但他却驾车离开事故地点,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故维持了原判。

(编辑:仝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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