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北京市有关部门明确表示,将以“不限制拥有但限制使用”的经济手段来控制私车的发展。如果我理解得不错的话,这表示,北京市将一改过去运用行政手段对小排量汽车进行限制的做法,转而采用经济手段引导人们对车辆及出行方式的选择。这真是一个特大的好消息,是我们城市管理上一个真正意义的进步。这说明,我们的地方政府的管理理念转变了,执政能力提高了。
不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活动是一个划时代的进步。“合理拥有”是公民的权利,就这一点来说,限制购买汽车是行不通的。拥有了就要使用,使用权利同样不可限制,受到限制同样要怨声载道。但我们可以通过经济的方法来引导和调整,让人们自主地选择自己的消费行为。北京市的做法,体现了对人、对人权的尊重,人们自然会支持和拥护。如果北京市能就此取消对小排量车的限行,则不仅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又体现了对经济规律的尊重,对汽车制造企业的尊重,同样会受到热烈欢迎。
经济手段应该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如通过实行燃油税、调整附加税税率结构,引导人们对私人汽车的购买和使用;通过建设高架桥、快速干道和地铁,合理安排公交线路,提高公交车辆档次和运行速度,吸引人们使用公共交通,以分流人员,减少公路的压力;通过提高闹市区、中心区的停车费用,修建地下快速通道及地下停车场等,引导人们自觉地修正自己在这些地区使用私人汽车的行为等。这些方法的综合运用,可以有效地引导人们对汽车的消费行为,缓解交通压力。
然而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北京市政府为此要做很多工作,付出很大的代价,花很多的钱。但作为人民的政府,真正按经济规律办事,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方针,我认为还是值得的。
但愿全国各地的地方政府,都能像北京市政府这样。(战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