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投诉始终高居汽车类相关投诉量的前位,遇责任推诿、私扣车主证件、承诺不兑现等都是消费者认为商家服务不规范的典型。而对于消费者来说,从买车到售后都要与经销商打交道,可以说,商家服务优劣很大程度上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用车生活的品质。
病例>>>
2009年4月,消费者胡先生在一家汽车二级销售公司看中了一款车,由于该店没有现车,销售员吴某便将胡先生带到了上海坦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按在二级店谈妥的价钱,胡先生与坦达签订了销售合同。随后,销售员将车辆合格证以及发票等相关证件交给胡先生,但在拿到的单证中,却没有车辆保养卡。销售人员解释称办理完车辆行驶证后就会交还,于是胡先生没有深究。
3个月后,胡先生的车即将首保,由于沪C牌不能进市区,于是胡先生便来到位于青浦的该品牌其他4S店进行保养。此时,胡先生才发现他的汽车保养卡还在坦达4S店里。由于厂方所赠送的免费首保需要凭借保养卡才能享受到,胡先生只得再次致电咨询坦达的销售人员,但是得到的答案却令胡先生很是气愤,“他们要我必须去坦达店首保,否则就不给我保养卡。”沪C牌照的车辆,却要车主跑到位于禁行范围内的4S店做保养,这让胡先生感到很是无奈。但是车辆已到保养期,时间不等人,胡先生只好在青浦的4S店自费做了保养。
开方>>>
据日前发布的2009年度中国汽车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投诉分析报告显示,2009年共收到用户投诉近万例,有关新车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态度问题的投诉均呈现上升趋势。其中,车主对汽车企业或经销商的服务诚信度越来越在意。在汽车服务质量的投诉中,人员技术、服务态度、服务承诺不兑现是投诉重点,三者之和占总体服务投诉7成。
专家提醒,购车前消费者要了解销售商的经营资质和诚信度,是否具有你所要购买车型的厂家销售许可证。提车时,要及时索要车辆合格证及购车发票,查看附件和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避免上当受骗或为售后带来麻烦。签订购车合同时,消费者要仔细了解厂家或经销商的各项售后服务承诺,不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要认真与经销商签订书面合同,确定自己的合法权利。购买合同上要注明提车日期,以防经销商随意延期。
另外,消费者要保存好发票和说明书等相关的材料,以及维修、保养的单据。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到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要求维修站在车辆保修卡上做详细记录,并且维修单据上的记录要和服务站电脑的记录一致,单据上除写明具体的维修内容外,还要有车主自己的签字,避免在以后的维权过程中因法律要件的丢失而丧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在购车后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一方面可与经营者协商,另一方面要向生产厂家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服务承诺,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