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北京交管部门获悉,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自2010年4月12日起,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各机关单位(含支队机关)上班时间调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调整为18时。同时各一线交通队将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安排具体上勤下勤时间,在早晚高峰加强警力进行疏导维护,形成长效机制。
考虑到很多群众利用上班之前的时间办理车管业务和相关交管手续,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各交通支大队执法站办公时间相应调整为: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8时。
车管总所、车管分所和车管站工作日期间,自上午8时30分至晚20时延长对外办公时间;周六日为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祁琦
(编辑:王延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