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吉利大学的蔡同学买了一部甲壳虫2.0小轿车,刚开2000多公里就出现打不着车的问题,蔡同学认为该车存在质量问题,将销售商起诉到法院要求更换新车。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因蔡同学未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鉴定,被判败诉。
据蔡同学称,今年1月6日,他从北京中进众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中进众旺公司)购买了一辆甲壳虫2.0小轿车,但该车在行驶到2030公里时,突然出现熄火、打不着车的现象,与此同时,车里还冒出黑色浓烟。中进众旺公司为该车更换了新的发动机,但今年5月3日,该车再次发生同样问题,到现在仍未修好。蔡同学认为,这辆车存在质量问题,为此要求销售商为他更换新车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法庭上,中进众旺公司称,车辆出现故障,可能与使用不当有关。蔡同学的车出现故障的部位是非关键部位,不符合更换车辆的条件,而公司已对车辆免费维修,并排除了故障,车辆能够正常行驶。因此不同意蔡同学的诉讼请求。
法院向蔡同学说明,对涉案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他有责任举证。但蔡同学既没有对该车提出鉴定申请,也没有提交其他证据,蔡同学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宣判后,蔡同学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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