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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醉驾不仅要入罪更要从严治罪

http://auto.sina.com.cn   2010年12月23日 08:25   信息时报 字号:

  ◎杨涛 检察官

  醉酒驾驶能否科学界定?如果一律以犯罪论处是否需要考虑情节?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中,委员对此有不同意见。有委员认为,醉驾即入罪,而国家公职人员在犯罪后一般都会面临开除公职的处分,这样对公务员来说“后果很严重”。

  我明白这位委员的逻辑,他是担心醉驾即入罪对公务员不公平。因为,普通人要是醉驾被刑事处罚,顶多坐几个月的牢而已,但对于公务员员来说,不但要坐牢,还要开除公职,特别是一些官员,几十年奋斗来的官位也保不住了,所以,法律能否对公务员网开一面呢?

  这是什么强盗逻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最基本的法治原则,普通群众醉驾入罪后,也存在被开除职务的风险,难道普通群众承担的代价就一定比公务员小?即便 公务员在醉驾后付出的代价太大,难道不是因为公务员本身占有的资源太多所致吗?公务员工作稳定,福利多多,还有各种灰色收入,又掌握了各种社会资源,是太 阳底下最让人羡慕的职业——这从愈演愈烈的“公务员报考热”上可见一斑。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来讲,你享受的权利越大,承担的义务也应当更大。

  在我们这个有着“民以吏为师”的传统国度,强调公务员不能有超越于普通人的特权,更具有标本意义。公职人员的行为往往会成为普通公众的榜样。如果在醉驾 的问题上,公务员可以从轻处罚或者有特殊待遇,那么公务员就可能为所欲为,普通人也会跟在公务员后面效仿,我们打击“醉驾”的努力可能就会成为泡影。

  再者,对于公务员醉驾严厉打击,还具有整饬吏治的作用。一是,目前官场流行着在酒桌上重视干部的“潜规则”,酒量越大或者越敢卖命地喝,就意味着对领导 越忠心,获得提拔的机率越大;二是公车私驾的现象很严重,许多人常驾驶公车赴私宴。如果醉驾入罪,虽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这两种不良风气,至少也可以减少这种 愈演愈烈的恶习。

  目前讨论醉驾入罪的问题,根本不应当讨论公务员醉驾是否可以网开一面,而是必须讨论基于公务员这个特殊身份,是否应当 从重处罚的问题。譬如,如果对普通公众醉驾必须“情节恶劣”才能入罪,那么就应当考虑公务员凡醉驾就应入罪。或者,对所有公民都实行醉驾入罪,但对公务员 应在量刑幅度内从重从严处罚。

(编辑:王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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