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经贸委等部委发布的《汽车报废标准》(国经委经〔1997〕456号)的规定,对提前一年及以上转出或报废的黄标车予以奖励。
享受鼓励政策补助资金的黄标车具体条件是:正常参加定期尾气排放检验,持有本市有效黄色环保标志,并在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转出和报废的车辆。(中央单位和市、区县党政机关及财政机关及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不在此鼓励范围内)。
为了共建一个绿色的家园,北京三元桥丰田针对“黄标车”用户开始置换、淘汰活动,为已经取得车辆淘汰证明和车辆转出证明的用户提供新车购买优惠(送一年交强险)及优质的售后服务(工时费9折优惠)。
详情请致电010-8454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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