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限补轻卡或微面,每户限换购一台
今年1月14日国家出台的《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增加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并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汽车下乡的实施细则被期望在3月1日前出台,然而其实际出台之日则比计划实施之日晚了将近半月,这曾让广大车商和农民“望穿秋水”。
记者注意到,《汽车下乡方案》中,轻型载货车、排量在1.3升以下的微型客车在补贴范围内,补贴时限今年3月1日~12月31日,而之前被人们寄予较大希望的微轿并不在此次补贴范围之列。此外,摩托车也被纳入补贴范围之内,获国家补贴期限为今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
同时,应该注意的是,这些享受补贴的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以及摩托车,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列明的符合上述条件且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轻型载货车;同时,生产上述产品并且同意对产品质量、经销网点、售后服务、价格、销售统计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进行承诺并签订责任书的企业,可以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生产与销售。
10%补贴比例,最高可获补贴5000元
此次《汽车下乡方案》中,农民换购轻型载货车或者购买微型客车时,每辆车具体能享受多少补贴金额呢?
记者从《汽车下乡方案》中获悉,对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农民,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但要取得轻型载货车换购补贴的前提是“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即农民在换购轻型载货车时,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将报废的车辆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同时,车辆报废也会享受到一定的补贴,如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
此外,对于购买微型客车的农民而言,则按销售价格l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每户农民限购两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
乡级审核、乡级或县级兑付,15日内可领到补贴金
按照“汽车下乡”细则,补贴资金将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补贴资金实行“乡级审核、乡级兑付”或“乡级审核、县级兑付”,即由乡镇财政部门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当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或者报送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
据悉,农民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货车,需要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而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则须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销售发票,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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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汽车指原三轮农用车;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轻型载货车指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微型客车指发动机排量1.3升以下、至少四个轮子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不含轿车)。
记者解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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