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何昉堃 美国当地时间1月30日发生的特大车祸,造成7人死亡、10人受伤。在遭遇不幸的人员中,许多都因没有系安全带而被甩出车外。虽然车祸的原因还没有查明,但有一点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安全带是司机和乘客的“救命绳”,开车、坐车,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昨天,记者向浙江高速交警部门了解,去年由于不系安全带而在事故中受伤或死亡的事故数虽然没有明确的统计数据,但通过搜寻事故案例,记者发现,在我们的身边,教训已经有过不少。
去年2月7日下午2点56分,甬台温高速宁波段86公里+700米处,一辆宁波牌照的小轿车失控撞上护栏。事故造成驾驶员重伤,后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2月10日上午11点05分,杭金衢高速公路杭州段往衢州方向,一辆上海牌照的小车同样因为车辆失控撞上护栏,驾驶员和前排乘客受重伤,经医院抢救,乘客最终死亡。这两起发生在去年春节期间的死亡事故,都与车上的驾乘人员没有系上安全带有关。
之后的9月28日中午12点左右,一辆江苏牌照的依维柯中型客车,在经过甬金高速溪口段时间,撞上中央护栏后翻车。当时车内共有4人,前排司机和乘客系了安全带,事故中受伤不重,但后排两名未系安全带的乘客被甩出车外,后经过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去年10月8日中午,申苏浙皖高速公路发生一起小轿车翻车事故,安徽芜湖司机驾驶小型客车途经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湖州段时,车辆碰撞右侧边护栏及隔音墙后发生翻车,司机及车上三名乘客均在车辆翻滚过程中被甩出车外,造成四人不同程度的受伤。经初步调查,驾驶人及乘车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去年11月8日,一辆江苏牌照的小轿车在杭新景高速往杭州方向行驶时,撞上中央护栏,导致车内一名乘客从车上甩出,受重伤。……
高速交警表示,安全带系安全,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在现实中,也是一个被许多司乘人员忽略的问题。在高速公路上,系不系安全带的后果天壤之别。若汽车以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行驶,因意外情况突然停止,在不系安全带的情况下,人会以每秒28米的速度飞出,遇障碍后的冲击力就足以致命。若飞出车外,撞击固定物或被行驶的车辆刮擦,生还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车友,交法中有明文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在高速公路上,不管是前排还是后排乘客,也不论是小车还大客车,司乘人员都必须系好安全带,绝不能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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